以建统元年为卫历第一年。国祚三百六十一年,十六世。凡言「××年之后」,必以本表相减。
年岁算法:凡言年若干,皆以虚岁计,即「卫历年 − 生年 + 1」。嗣君即位之年岁,以先帝崩年计,不以改元之年计(如显祖以建统三年即位,时年三十六;世祖以宁和四年即位,时年四十)。
一、帝系年号表
| 世 | 庙号 | 谥号 | 讳 | 年号(起讫年数) | 在位 | 卫历年 | 即位/享年 | 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太祖 | 高皇帝 | 飞 | 建统1–3 | 3 | 1–3 | 61/63 | — |
| 2 | 显祖 | 宣武皇帝 | 云 | 永昭1–6、宁和1–4 | 10 | 4–13 | 36/46 | 高皇后李氏 |
| 3 | 世祖 | 神武皇帝 | 庭 | 建威1–7、永朔1–9、宣定1–8、开鼎1–6、绥安1–8、靖朔1–7 | 45 | 14–58 | 40/85 | 高皇后李氏 |
| 4 | 太宗 | 孝文皇帝 | 明 | 元靖1–9、绥平1–8、康宁1–3 | 20 | 59–78 | 51/71 | 神武皇后新垣氏 |
| 5 | 中宗 | 孝景皇帝 | 恪 | 崇平1–7、靖宁1–7、平康1–3 | 17 | 79–95 | 42/59 | 昭德皇后甄氏 |
| 6 | 高宗 | 孝明皇帝 | 林 | 宣宁1–8、广武1–12、定远1–10、安平1–10 | 40 | 96–135 | 22/62 | 明德皇后崔氏 |
| 7 | 世宗 | 孝章皇帝 | 谦 | 隆平1–9、宁化1–8、崇熙1–3 | 20 | 136–155 | 44/64 | 章德皇后樊氏 |
| 8 | 宣宗 | 孝和皇帝 | 文 | 承光1–6、永绥1–7、天纪1–6、宣平1–3 | 22 | 156–177 | 15/37 | 顺成皇后苏氏 |
| 9 | 英宗 | 孝昭皇帝 | 询 | 绍平1–12、天宪1–9、平昌1–5、靖嘉1–2 | 28 | 178–205 | 11/39 | 文穆皇后滕氏 |
| 10 | (无) | 孝厉皇帝 | 治 | 承嘉1–5、广昌1–5、嘉运1–3、定安1–3 | 16 | 206–221 | 20/36 | 江夫人(敬懿皇后养之) |
| 11 | 仁宗 | 孝宣皇帝 | 敬 | 建始1–4、兴武1–9、光复1–6、永熙1–5 | 24 | 222–245 | 32/56 | 吴夫人(贞惠皇太后) |
| 12 | 穆宗 | 孝桓皇帝 | 纪 | 承熙1–8、宣明1–9、绥宁1–6、清和1–4 | 27 | 246–272 | 31/58 | 宣穆皇后臧氏 |
| 13 | 睿宗 | 孝成皇帝 | 章 | 建明1–8、太昌1–7、天宁1–8 | 23 | 273–295 | 24/47 | 恭懿皇后卢氏 |
| 14 | 武宗 | 孝庄皇帝 | 衡 | 弘定1–7、宣威1–8、平朔1–9、德昌1–6 | 30 | 296–325 | 25/55 | 昭肃皇后郑氏 |
| 15 | 宪宗 | 孝平皇帝 | 祎 | 太和1–12、承休1–7、宁德1–5、昌宁1–2 | 26 | 326–351 | 28/54 | 昭烈皇后独孤氏 |
| 16 | (无) | 孝殇皇帝 | 修 | 嗣昌1–4、靖平1–3、宁光1–3 | 10 | 352–361 | 8/18 | 太子妃崔氏(父太子瑀) |
母后之辨:武宗之母为睿宗昭肃皇后郑氏,天宁四年(291)崩于武宗即位之前,故武宗一朝无皇太后;昭烈皇后独孤氏为武宗之后、宪宗之母,宪宗朝为皇太后,太和四年崩。二者勿混。
谥法体例:开国之君功在军旅,谥皆二字(显祖宣武、世祖神武);自太宗以下,皆以「孝」字冠一字之谥,著为定制。见二字之谥则知为开国之君,见「孝」字之谥则知为守成、中兴之主。孝厉、孝殇二帝无庙号——庙号非虚美,凡有庙号者别立世室、百世不毁,无庙号者亲尽而祧,故十六帝有庙号者十四。
建统前纪年:以建统元年当汉之二百三年。太祖生于卫历前五十九年,显祖生于前三十二年,世祖生于前二十六年。永安起兵在前十四年(中平之末),江州之役前十三年,平南中前十二年,分军约前八年,三军会于洛在前一年。
二、人物总表
| 卷 | 姓名 | 字 | 籍贯 | 终官爵谥 | 卒年(卫历)·享年 | 要事 | 呼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牛皞 | 伯山 | 南阳宛 | 车骑将军·新野侯·壮侯 | 建统2 (2)·60 | 异姓兄弟之长;年十八椎杀里豪亡命,与太祖俱行三年;醉鞭帐下督见刺,太祖不族刺者,因立禁将帅专杀部曲之制 | 子孙世为边将,家于弘农;嘉运二年宗人百余人守弘农西门,从梁王璩战死,国除;光复四年梁世子瓒表其门曰「死事」;孝殇之末皞之后牛通负梁世子南奔 |
| 一 | 张铣 | 仲玉 | 京兆杜陵 | 大将军·高平侯·武成侯 | 永昭3 (6)·68 | 避凉州羌乱入蜀为盐商掌计,识太祖于负盐之中;献据蜀之策;徇青徐;执送劝三分者,太祖焚其书 | 无子,以兄子嗣;《山川道里图》四十八卷传至武宗北伐。谥「武成」,故太祖庙舞不得名《武成》,乃名《开统之舞》 |
| 一 | 杨兴 | 叔明 | 巴郡江州 | 骠骑将军·广汉侯·桓侯 | 建威5 (18)·72 | 导显祖溯小水燔江州之栅;谏止分蜀中田宅于将士;迎天子于河东;显祖崩后被甲立司马门迎燕王 | 配食太祖庙庭;子孙世为郎将,五世降为编户 |
| 二 | 傅纮 | 元度 | 河内温 | 追封安众侯·贞 | 太祖时·38 | 谋主,定取蜀、抚南、屯汉中三策;汉中之议后卒于汉中 | 睢水困顿时太祖叹「使元度在」 |
| 二 | 杜衡 | 子准 | 蜀郡成都 | 尚书令·敬侯 | 建统1 (1)·63 | 抱郡国计簿降;守蜀转输十二年;举人不问门第;太祖命具度田案户之法,未及上而卒 | 六世孙杜彪已徙占京兆杜陵,遂为京兆杜氏——本贯与占籍之别,《氏族志》据此 |
| 二 | 薛谌 | 季通 | 鲁国薛 | 太傅·安阳亭侯·文侯 | 宁和2 (11)·74 | 议奉迎汉天子;争「代其位不代其祀」 | 太祖受禅奉汉帝为山阳公、邑万户、不毁汉庙,本于其议 |
| 三 | 石逵 | — | 司隶河南 | 破虏都尉·追封关内侯 | 太祖时·53 | 太祖所释之仇家(争陂水杀太祖从兄);睢水焚粮还师,濮上还救太祖从子霈而死 | 补本纪「其人后为帝将,死于阵」之伏笔。曹操之败在乘氏,非濮上 |
| 三 | 宗湛 | 子渊 | 江夏 | 横江将军·沔阳侯·威侯 | 永昭6 (9)·61 | 江贼出身,显祖出秭归时来降;主造船教水战;彭蠡火攻;争留舟师万人 | 世宗时子孙犹领夏口之戍;汴渠之漕赖此军 |
| 三 | 令狐邕 | 元伯 | 敦煌(保聚狄道) | 追封敦煌侯·定 | 世祖取姑臧时·72 | 陇坂战后以狄道之众降世祖,时年六十九,世祖年十九;事之如师,授胡情之策;为姑臧前导,卒于军 | 说降弥姐犍 |
| 三 | 花牟 | — | 南中味县 | 夷帅·归义 | 永昭2 (5) | 杀郡守叛,太祖生擒而释之,遂率诸部降;以女妻太祖长子云 | 其女即显祖宣武皇后花氏;南中之祠祀宣武后,至孝厉之乱乃废 |
| 三附 | 弥姐犍 | — | 陇西羌 | 归义侯 | — | 令狐邕说之,率三万落降;太祖徙其种落于安定、北地 | 二百一十年后屠各兰颉起于安定;其后弥姐康光复二年首持韦崇之券降 |
| 四 | 郭珣 | 文伯 | 颍川阳翟 | 廷尉·关内侯·简侯 | 宁和3 (12)·68 | 太祖之世显祖在东宫,命集汉律删定为《卫律》九篇,减死罪二百余条;移具律为篇首曰刑名;立谳疑之制 | 九篇行三百六十年不改篇目;其后郭琮(睿宗廷尉,太昌四年主《卫氏新律》)、郭微(琮孙,宪宗时分主《太和格式》)皆其族 |
| 四附 | 郭恽 | — | 颍川阳翟 | 廷尉 | 靖宁中 | 郭珣曾孙,世传律学四世;太宗时为太子中庶子,授中宗刑名;中宗时为廷尉,与荀肃并用,「肃行其法,恽守其律」 | 中宗法家之学出于此;燕党八百家请以首从论不许 |
| 四 | 辛峤 | 子直 | 陇西狄道 | 度支·贞侯 | 宁和2 (11)·62 | 佐显祖东宫立均输;显祖即位后置常平十二仓、修汴渠鸿沟;不置贩鬻之官 | 高宗宣宁中始开盐铁之官,与民争利之端实自高宗启 |
| 四 | 马陟 | 元长 | 扶风茂陵 | 都水使者·惠 | 宁和1 (10)·65 | 徙关东民三十四万口于荆扬,随口给田,置县二十三 | 百七十余年后三吴为财赋之地;卒于江陵,民为立祠 |
| 四附 | 马翊 | — | 扶风茂陵 | 都水使者 | 天纪3 (171)·62 | 马陟六世孙;永绥五年主修陂塘渠堰:芍陂、淮南圩田、汝南鸿郤陂、郑白渠,修陂塘百八十余所,溉田五万余顷 | 卒于淮南之役,芍陂之祠与江陵马陟之祠相望;曾孙马纬为睿宗都水使者 |
| 五 | 董炽 | 仲豫 | 陇西临洮 | 破羌将军·护羌校尉(叛) | 永昭5 (8) | 董卓族子;凉州定时降,太祖「用其人不用其祖」;兵籍不上于朝,以凉州叛,传檄无一应者 | 与蒋弼「岁上兵籍而死」相去二百一十年,为《兵志》眼目 |
| 五附 | 桓邈 | 元规 | 谯国龙亢 | 大鸿胪→廷尉 | 建威6 (19)·70 | 永昭中为御史中丞,密奏燕王功高难制,显祖焚之;宁和中以大鸿胪首议立楚王雷少子澄为嗣,再上而再拒 | 世祖不取其旧奏;终身不复言宗室之事。澄之六世孙楚王邃,定安三年首倡推戴仁宗 |
| 六 | 霍烈 | 子威 | 河东安邑 | 度辽将军→横野将军·赠车骑将军·壮 | 开鼎4 (41)·61 | 建威三年伐朝鲜,围王险七月,与聂纯争功械纯,世祖召至行在,二人俱免;开鼎四年起为横野将军,涿邪山之南中矢卒 | 与种彪同字子威,二人非一族,史仍其旧 |
| 六 | 盖恂 | 幼节 | 敦煌 | 乐浪太守领四郡事·关内侯 | 永朔末致仕后 | 朝鲜平后镇四郡十八年;不徙大姓,县吏什七用土人;三年四郡著籍十七万 | 穆宗绥宁五年乐浪太守任彧读其约于浿水;武宗平朔六年朝鲜犹言「盖太守之约」 |
| 六 | 廖宣 | 文长 | 零陵 | 南征将军→交州刺史·定侯 | 绥安3 (46)·76 | 交趾都尉擢南征将军,永朔六年南平交州,三年置郡七;不置盐官、市舶之吏;在交州二十二年 | 子孙世为交州刺史者三;穆宗时廖蕃其后也 |
| 七 | 阎浚 | 元达 | 天水冀 | 西域都护·忠侯 | 绥安1 (44)·73 | 宣定二年出玉门,杀北虏使于鄯善;宣定五年为都护;在西域凡十四年,卒于轮台 | 太宗元靖元年罢西域都护 |
| 七 | 种彪 | 子威 | 河南洛阳 | 谒者仆射 | 开鼎中 | 宣定七年西行至条支,九年而还,作《西域道里记》三十卷、图六卷 | 孝厉之乱兰台焚,其图亡,记存十九卷;武宗时索苞按之以行诸国 |
| 七 | 臧循 | 茂先 | 泰山南城 | 西域都护→敦煌太守 | 绥平2 (69)·68 | 都护司马,相地立屯轮台、渠犁、伊循五千顷;代阎浚为都护九年;太宗罢西域,焚屯簿于轮台之下 | 「以田养兵」与太宗「地者所以养民」之争,《食货志》史臣不判 |
| 八 | 郝彊 | 元固 | 上党 | 北中郎将→车骑将军·关内侯·桓侯 | 绥安8 (51)·64 | 绥安二年绝漠至西海之东,刻石「水西之地,非中国之力所能守,故止」;还师面奏「以功之所至为界,毋以马之所至为界」,世祖自是不复大举 | 世祖赐鼓吹一部;「以功之所至为界」乃面奏之言,非刻石之文。武宗少时书其语于所佩之弓 |
| 八 | 贺兰突 | — | 北虏别部 | 归义都尉·归义侯 | — | 开鼎三年率二千余落款塞内附,处于云中、五原之北;为北伐向导,凿井沙碛 | 子孙居代北三百余年;穆宗置六镇正当其故牧,其种落多入武川、怀朔为兵;贺兰祐、贺兰骧皆其苗裔 |
| 八 | 毕祗 | 文举 | 右扶风 | 轻车将军·中郎将(追赠) | 绥安中 | 绥安二年别道出居延迷道,渴死五千余人,免官后自缢 | 世祖:「使朕不分四道并出,祗安得入碛?」「不赠则后世为将者宁弃军以自全。」 |
| 九 | 崔琬 | 子玉 | 清河东武城 | 度支尚书·贞侯 | 绥安6 (49)·70 | 上「兵费疏」,争十事而得五六;谏止封禅 | 终卫之世无封禅;孙女为中宗明德皇后 |
| 九 | 甄弘 | 元礼 | 中山无极 | 太子太傅·追赠太傅·文成 | 绥安7 (50)·81 | 河北之役举族降世祖;录军兴之费、道死、逃户为册藏东宫;绥安五年太子进其册,世祖遂命监国;临终疏四事,太宗因罢西域 | 昭德皇后之从父(后父裒为其从弟) |
| 九 | 田绍 | 季长 | 扶风 | 兰台令史 | 靖朔中 | 随军作《绥安征行记》,详书道死之数不为讳 | 世宗撰《卫书》,虞覃据之不削;武宗少读之;平朔北伐仿其例,令兰台令史书道死之数 |
| 十 | 韩牧 | 元直 | 涿郡 | 谏议大夫→光禄大夫 | 崇平3 (81)·83 | 面折廷争,唾溅帝衣;争罢西域、减北边屯戍十二万;中宗时谏「愿陛下留其半」 | 太宗徐拭之,卒从其言 |
| 十 | 陈宪 | 伯思 | 汝南 | 司徒 | 康宁2 (77)·67 | 绥平五年更制四事:核吏、均赋、罢滥荫、立太学明经科;行于司豫冀三州三年,得隐户十一万,宗室大臣共沮之 | 其议藏于石室;中宗东宫时录之,崇平取之;七十七年后阮敷之试科略举其半 |
| 十 | 邢岱 | 子恒 | 河间鄚 | 御史大夫·简 | 康宁1 (76) | 请除肉刑及诽谤、妖言、诬告三族之令;争甄逊为卫尉 | 太宗元靖四年行之——非绥平七年。其后琰为宣宗时徐州刺史,争滕、王占山泽;英宗绍平三年为御史中丞劾滕氏,出为日南太守,卒于道 |
| 十 | 娄纾 | 子约 | 代郡 | 大鸿胪丞 | 康宁1 (76)·64 | 和亲岁赐缯絮,禁铁器工匠出塞 | 败于三十关吏之赂;中宗时查知赂关吏者即燕王昶 |
| 十一 | 荀肃 | 元贞 | 颍川颍阴 | 御史大夫 | 平康1 (93)·69 | 中宗首起之,核吏罢滥荫千二百人、均田赋、立明经明法二科;燕变时群臣请诛之以谢燕,中宗不许 | 靖宁元年定藩国之制、宗室一世而降,行二百余年,卫之复兴实赖于此 |
| 十一 | 陈迁 | 子长 | 汝南 | 征北将军→大将军(坐免) | 靖宁6 (91)·58 | 陈宪从子;坚壁二年破燕于潞;以功高见疑,坐事免,卒于家 | 孙陈度,见列传第十四 |
| 十一 | 郗俭 | 元约 | 山阳高平 | 冀州刺史 | 平康2 (94)·62 | 徙民实幽并,燕、卫之骨同坎而祭,请五年不问旧籍 | 在河北十一年,冀州为之立祠 |
| 十二 | 燕王昶 | — | 宗室 | 燕王(赐死) | 崇平7 (85)·46 | 世祖少子,开鼎三年生;绥安元年封,年五岁,蔡贵妃谏而不听;十五之国;边人号「小神武」;私市铁器于北虏;崇平五年举兵,二年而平 | 国不除,立其少子徙涿;靖宁元年遂定藩国之制。五世孙燕王旻死于孝厉之乱,世子昉仁宗时复国于涿;孝殇之末燕王暄见杀,其子南奔襄阳——昶之血嗣终卫之世不绝 |
| 十二附 | 冯毅 | 文伯 | 安定 | 燕相·赠廷尉·忠 | 崇平5 (83)·51 | 持诏入蓟见杀;三年不辍书王之状上尚书 | 靖宁之制实以其死为鉴 |
| 十三 | 樊敞 | — | 南阳 | 大将军·赠太尉·壮武侯 | 定远2 (117)·69 | 章德皇后之父;本边郡骑士,高宗拔于外戚而付以兵柄;广武二年出五原,四年逾涿邪,十一年绝幕会于狼山 | 所上斩获杂以老弱畜产(梁纲簿);外家典兵之例自此立;子恽嗣为大将军,定远九年丧师六万,世宗隆平元年罢其兵而拜太傅 |
| 十三 | 庞岳 | 元休 | 北地泥阳 | 度辽将军→镇北将军·定侯 | 定远9 (124)·72 | 断敌水草,降二万落;广武十年请以塞下屯田实边户,不用;定远初行其半,得边兵二万 | 世宗北边所恃者此二万人;睿宗时屈突鉴夺乌洛盐泽,其法也 |
| 十三 | 梁纲 | 子理 | 冯翊 | 度支尚书·贞 | 安平7 (132)·73 | 立「军兴岁计簿」十八年,上户口减什三之状;定远五年以簿尽付监国之太子 | 世宗隆平三年度田检户即据其簿,子襃持之以校 |
| 十三附 | 单泓 | — | 河内 | 中常侍(弃市) | 定远7 (122) | 掌内府出纳,太子监国核其私入,遂结东宫黜吏告巫蛊;章德皇后请与太子俱系诏狱;中常侍吕祥验得其诬 | 世宗终身不畜方士、不听阴事;自是内府不委宦者八十四年,至孝厉以来宠复委之 |
| 十四 | 陈度 | 叔平 | 汝南 | 骠骑将军·万户侯·烈侯 | 安平5 (130)·49 | 陈迁之孙;广武二年年二十四破北虏右部于阴山之北,斩右贤王;十一年会于狼山;簿与樊敞异 | 高宗「陈氏之冤至是雪矣」,赠迁大司马 |
| 十四 | 耿嵩 | 伯高 | 上党 | 北中郎将→太仆 | 安平6 (131)·46 | 牧苑厮养;广武四年涿邪之役以八百骑绕出虏庭之背纵火 | 「吾本厮养,所以得至此者,天子不问门第耳」 |
| 十四 | 麴恬 | 子安 | 金城 | 后将军→度辽将军·关内侯 | 崇熙2 (154)·59 | 广武十一年狼山先登,年十九;安平罢兵独留其兵;崇熙元年破北部单于于句注之北 | 麴氏祖孙三世镇句注之始 |
| 十四附 | 麴岐 | — | 金城 | 度辽将军→光禄勋 | 宣宗时 | 恬子,世宗从部曲之请代将;镇句注十八年,簿籍不上尚书;天纪四年征入,分其兵为三部 | 「将军之父以一诏得镇,将军岂可以一诏而拒之」 |
| 十四附 | 麴畅 | — | 金城 | 句注部将→执金吾 | 英宗时 | 岐子,宣宗留其一部;英宗天宪中分度辽之军,入为执金吾 | 即英宗纪「度辽、征北、镇西之军父子相继者三世」之一 |
| 十四 | 索朗 | 元照 | 敦煌 | 西域副校尉→西域长史 | 隆平7 (142)·65 | 年二十为使者潜行西域六年;定远元年先入说三十六国「非新至也,还其旧耳」;安平罢兵后为长史,在西域二十七年 | 宣宗世西域长史府如故,朗之遗也;其后索绰(穆宗时使西域)、索苞(武宗时伊吾都护)皆其族 |
| 十四 | 苏虔 | 仲恪 | 右扶风 | 昭武校尉 | 定远5 (120)·24 | 护送分鲜卑之诏使,当白狼水之伏而死 | 以名名塞曰苏虔塞;非京兆苏氏 |
| 十五 | 赵勖 | 子平 | 河东闻喜 | 大司农·成侯 | 宁化6 (150)·65 | 东宫舍人掌钱谷二十年,巫蛊时捧簿自明;隆平九年罢算赋口钱,改田租亩四升、户调绢二匹绵二斤;请分户九等不果 | 「吾成其半而已」——睿宗建明七年宋昕定户等九则(三岁一定),太昌四年改岁一定,武宗益详之。非天水赵氏 |
| 十五 | 殷览 | 子明 | 陈郡长平 | 御史大夫·刚 | 宁化8 (152)·59 | 隆平三年度田,为绣衣直指之首,限期自占、惟核大姓,汝南周勔首自占,南阳李珪、济南伏茂、吴郡严迁拒命而诛;行之六年得隐田七十余万顷、隐口一百四十万;请勿以直指为常官 | 与范晏之检籍法同术异,效相反 |
| 十五 | 阮敷 | 元冲 | 陈留尉氏 | 太学祭酒、太常 | 承光6 (161)·81 | 宁化中立石经、太学生三万、岁一试;宁化五年定岁举三试(经义、笺奏、断狱)、限任子;请置中正并上防弊五条,帝可其法而寝其防 | 临终「吾之罪也」。中正立于宁化五年——非宣宗永绥,亦无「钟允」其人。国子学立于承光二年,敷不得为国子博士 |
| 十六 | 虞覃 | 元宾 | 会稽余姚 | 秘书监 | 崇熙2 (154)·78 | 撰《卫书》纪传志百三十篇,据田绍《征行记》不削 | 世宗宁化中命史官采诏令簿籍军书撰之 |
| 十七 | 苏钦 | 元让 | 京兆武功 | 大司马录尚书事(罢) | 永绥3 (164) | 顺成皇后兄;承光二年立国子学、置州大中正,三年定荫客之制(一品占田五十顷、荫客五十户,至九品五户);承光四年阴削上书诸生之籍;承光六年被责八罪 | 太后遗令苏氏毋求尚书、毋为中正。苏氏无一人以他罪被诛;从子苏颖以丧师论死 |
| 十七 | 杜彪 | 子高 | 京兆杜陵 | 太尉·忠 | 永绥5 (166)·71 | 杜衡六世孙、阮敷弟子;上「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世族」疏,苏钦寝之;宣宗复为太尉,再上而滕彦沮之;临终先毁家碓 | 太后于禁中得其副,读之三过:「此言二十年后当验。」 |
| 十七 | 李朗 | — | 本寒家,或曰南阳 | 中书通事舍人→汝南令 | 英宗初 | 承光中为尚书令史,密录苏氏党与姓名、州郡除拜之数,积三年而具;天纪二年为中书通事舍人之首,在职七年;宣平三年罢 | 宣宗永绥初分尚书之权,置中书省出令、尚书省奉行、侍中得驳还——三省之分成于此;中书之监则滕彦 |
| 十七附 | 程衍 | — | 东郡 | 尚书郎→中书通事舍人→太学博士·赠太常 | 绍平10 (187)·53 | 承光四年率太学生三百人诣阙上书,削籍归耕;宣宗还其籍而不超拜;永绥二年寒素科第一;私授英宗《礼》及历代史 | 即英宗纪「寒素博士」;英宗「此程博士之所教也」 |
| 十七 | 乐彦 | 仲脩 | 南阳 | 护胡校尉 | 天纪2 (170) | 请籍内徙胡之丁口以护其被掠;上防弊五条,采三而寝二 | 所寝者「不得以货得」「岁上户口」;兰颉之父即护胡校尉部曲督 |
| 十八 | 范晏 | 季则 | 顺阳 | 尚书左丞(废为庶人) | — | 天宪元年大检户籍,行之三年得隐户一百三十万、诈注士籍二万余家(多由门荫入谱);吏多苛刻,三吴怨 | 英宗罢晏以谢天下而不废其籍,立都籍局,十年一大比。晏归顺阳闭门十年。吴郡检籍之吏论死者吴三老,即仁宗之外祖 |
| 十八 | 蒋弼 | — | 不知所出,或曰河内 | 中军将军(赐死) | 承嘉1 (206) | 起于队副,英宗拔之;平昌二年据白道之口,强弩当前、甲骑伏两翼,破乌洛于白道川,斩首七万;岁上兵籍于尚书与都籍局;言内府之费当关度支 | 孝厉罢之,来宠使客告其怨望而赐死;十六年后其部曲弑孝厉于陕。仁宗追赠车骑将军,封其孙让为侯;旧部归者万余人为中军三府之本。白道之役公孙骞为前驱、韦崇执弩于阵中 |
| 十八 | 翟固 | 子坚 | 河东 | — | 嘉运中 | 与邓昭同岁中秀才,人称「河东二生」;留而死于乱兵 | 邓昭去而为兰颉草檄 |
| 十九 | 孔昭 | — | 鲁国 | 中书通事舍人(族诛) | 嘉运2 (217) | 来宠荐之;增户调二匹为三匹、发丁夫十五万、开纳赀之门;狱辞「诏书具在尚书,可覆按也」,来宠称诏止覆按 | 族诛为卫复行族刑之始(去太宗元靖四年百五十五年)。纳赀之入四倍于其家之所籍,皆来宠主之 |
| 十九附 | 来宠 | — | 魏郡 | 中常侍·领内府(斩) | 定安3 (221) | 东宫黄门,导孝厉游戏;承嘉元年领内府;荐孔昭;使客告蒋弼;使狱吏谕刘瑾自诬;匿梁王三表;谮燕王勤王;东奔虎牢、西至陕皆其计 | 英宗第三戒「毋以国用付于近幸」为之而发;陕之将先斩宠,曰「宠者,陛下之所宠也」 |
| 十九 | 刘瑾 | 子严 | 彭城 | 御史中丞·赠御史大夫·忠愍 | 承嘉中·51 | 谏罢都籍、增调、营台,下狱;来宠使狱吏谕其自诬而不服,死于狱 | 仁宗建始元年追赠 |
| 十九 | 滕玄 | 子度 | 琅邪 | 侍中 | 嘉运3 (218)·64 | 文穆皇后之弟、敬懿皇后之叔父;绍平中为散骑常侍;固辞其子徽将兵不得,广昌二年潼关大溃死五万,徽死于阵;嘉运三年洛阳陷,焚所藏户口簿自杀 | 史臣责之曰「使虞覃在,必争之」 |
| 二十 | 兰颉 | — | 安定屠各 | 大将军·雍州牧(僭) | 光复3 (237)·57 | 父为护胡校尉部曲督,当封而有司以其非编户不与,郁郁死;广昌二年起于安定,据关中二十余年,不置郡县、不理户籍;嘉运二年破弘农,梁王璩死之 | 不识字,闻邓昭草檄曰「吾意正如此,恨不能自言」。光复二年高陵之战败;三年屠各帅卜泰持韦崇之券杀之 |
| 二十 | 邓昭 | — | 河东寒士 | 雍州治中 | 永熙中 | 天宪四年中秀才科,仕十年不出县令,弃官归;为兰颉草檄「士有才而不得进,民有田而不得食,胡有籍而不得为民」 | 仁宗购而赦之,使佐韦崇理关中户籍,在职七年,复渭北渠堰、垦田三万顷;至武宗均田时雍州上户五十九万 |
| 二十 | 徐苌 | — | 会稽 | (斩) | 兴武1 (226) | 以符水疗病聚众十万,署置将帅;仁宗赦三吴,其部将斩之 | 有司请复妖言之科,周勰驳之,妖言之科终卫之世不复立 |
| 二十一 | 花罕 | — | 南中 | 夷帅 | — | 花牟之后;嘉运三年诸部闭祠;成王暠止庾侃之兵 | 南中之族不在《氏族志》;永熙元年仁宗复旧约而祠不复启 |
| 二十一附 | 庾侃 | — | 颍川 | 益州刺史 | — | 以赀千万得官;括马倍贡,榷南中盐、税市 | 「吾之官出于内府,吾之偿亦当出于南中」 |
| 二十二 | 韦崇 | 子干 | 京兆杜陵(寒族) | 中军大将军·雍州牧·京兆郡公·襄 | 宣明1 (254)·76 | 英宗府兵出身,白道执弩;陈王府司马;兴武二年立中军三府(武卫、虎贲、龙骧),领陕行台;光复之役:给籍之券、十日下弘农、乙弗磐据武关、上官勍履冰渡蒲坂、高陵车营、射券下长安;镇长安十八年 | 子敦袭爵,穆宗宣明三年征入朝,拜太尉、尚公主、位特进。六世孙昶 |
| 二十二 | 周勰 | 彦深 | 汝南 | 尚书令·文 | 永熙1 (241)·63 | 英宗时吏部尚书周珪之孙;请焚孝厉时构陷之案;请令州县自占而不遣使核;驳复妖言之科 | 建始元年立「内出之敕非经尚书者有司得执奏」,行百三十三年,至嗣昌四年周氏与王、谢俱尽 |
| 二十二 | 常隽 | 元舆 | 下邳 | 大司农·恭 | 永熙4 (244)·68 | 主中军三府营田得谷四百万斛;通褒斜以粟给关中 | 其子中正定品下下,注「常氏,仓吏之后」;孙遵清和中为侍御史,同列移席;建明中宋昕列常氏于郡姓之末 |
| 二十三 | 祖挺 | 元干 | 范阳 | 五兵尚书·定 | 绥宁5 (267)·70 | 承熙五年上置镇之议,留中;绥宁二年从穆宗北伐,破伏延于黑水,置六镇于阴山之南,自西而东曰沃野、怀朔、武川、抚冥、柔玄、怀荒,各屯甲士万人,世守其地 | 「国不能岁易其人,故不得不世其兵。此非臣之愿,力不足耳。」曾孙祖颐 |
| 二十三 | 卞恢 | 仲宁 | 济阴冤句 | 度支尚书·简 | 绥宁6 (268)·64 | 承熙二年立僧籍、限寺田(大寺百顷、中寺五十顷、小寺二十顷)、编寺户;时寺八千区、僧尼五十万;行之六年还俗三十万、寺户编为县户二十六万户口一百三十万(合一百六十万口)、没入寺田二十二万顷、施田还主十二万顷(凡三十四万顷)、岁增绢百三十万匹 | 「佃于寺者输六留四,为编户者输三留七」,旬日散其半。宪宗以法充之乱为戒,终身不复核寺户 |
| 二十三附 | 法充 | — | 青州城阳沙门 | (斩) | 承熙3 (248) | 宝积寺主,寺田八百顷还六百于故主;四月八日浴佛之会称弥勒下生,「入吾众者名书于弥勒之籍」,号弥勒军,据城阳,众至三万 | 武卫将军卓暹围而不攻,卞恢持节榜「输六留四/输三留七」,众散过半;佃客之长王蚝执以献。前后死者三千。穆宗诏「乱者,法充也,非浮屠也」,出于恭懿皇后之言 |
| 二十三 | 独孤延 | — | 云中(内徙胡酋) | 武川镇将 | 清和2 (270)·68 | 绥宁二年为北伐向导,黑水之战焚虏庐帐;置镇后为武川镇将,年六十二;与镇兵同耕,不私占一亩;清和中入朝请置镇学,不报 | 「朝廷予我田,不予我路。田可以世守,路不可以世无。」子颢,孙女昭烈皇后 |
| 二十四 | 宋昕 | 元亮 | 广平 | 司徒·贞 | 太昌7 (287)·63 | 少为郡户曹,明簿领谱牒;建明四年领修《氏族志》,据户籍官簿覈谱,行之五年,建明八年成,著录三千七百家、削伪冒百余家,列下邳常氏于郡姓之末,独孤氏以籍在镇不录;建明七年定户等九则(三岁一定) | 「品出于中正之口,谱出于官府之籍。」「志可焚,籍不可焚」是睿宗语,非宋昕语 |
| 二十四 | 王愔 | 彦伯 | 琅邪临沂 | 中书侍郎→中书监·穆 | 天宁5 (292)·71 | 王氏宗长,冠冕相承十世;清和二年争罢州大中正,「陛下能使之同班,不能使之同席」;建明四年领修《卫氏五礼》,争公礼从官品,得「家礼听其自为」;争《氏族志》,三争不得,自请削其别房 | 「今日削人者,明日为人所削」,验于孝殇之末。子峻,孙邵 |
| 二十四 | 独孤颢 | — | 云中 | 武川镇将 | 天宁2 (289)·58 | 独孤延之子;建明三年入朝复请镇学,诏许而吏部黜之;请列独孤氏于《氏族志》,不录 | 「陛下之诏,行于纸,不行于人。」女为武宗昭烈皇后 |
| 二十五 | 路整 | 子韶 | 河内 | 尚书右仆射 | 太和初 (326-7)·78 | 宣威元年行均田;三年更兵制,置军府二百有八;五年并省州郡;七年定户等九则、行《长行旨条》;平朔元年谏北伐 | 德昌三年上《田尽疏》,武宗曰「此吾所欲行而未及者」;宪宗曰「先帝之政,未行者不追」 |
| 二十五 | 索苞 | 元朗 | 敦煌 | 伊吾都护→大鸿胪 | 德昌初·67 | 宣威之末卢水胡帅句渠提据张掖以西,苞以郡吏守敦煌孤城五年;平朔四年钟寔至,下马拜之;为伊吾都护,按种彪《西域道里记》通诸国,在伊吾十一年 | 与索朗、索绰同族 |
| 二十五 | 贺兰祐 | — | 武川(贺兰突苗裔) | 殿中将军→安北侯 | 德昌4 (323)·63 | 天宁三年为武川队主先登乌洛之营,镇将以其胡种抑之;弘定二年武宗巡边擢殿中将军;平朔二年将六镇骑五千为先驱,弱水败俟斤前锋,金山绕出其左 | 「朝廷所以得吾曹之死者,田与班而已。」孙贺兰骧 |
| 二十六 | 谢渊 | 彦回 | 陈郡阳夏 | 度支尚书→光禄大夫 | 承休4 (341)·66 | 温成皇后从父兄;太和六年请「不名覈田,名曰均授」,无田可授者明书「未受」,诏不许曰「均田者,先帝之法」;太和十年《通礼》成,对曰「臣不知礼」 | 自是有司岁上籍皆书「已受足」。承休二年罢,清河崔珽代为度支 |
| 二十六 | 祖颐 | 元粲 | 范阳 | 兵部尚书 | 昌宁1 (350)·74 | 祖挺曾孙;承休二年言兵之亡在无田;宁德二年谏减六镇宿卫;宁德三年谏造浮图,坐忤旨免 | 「陛下之浮图高四十丈,臣之府兵籍空四十万。」「吾家三世言镇事,至吾而止矣。」 |
| 二十六 | 王峻 | 文昭 | 琅邪临沂 | 太常→中书令·文献 | 昌宁1 (350)·68 | 王愔之子;太和七年总领修《卫氏通礼》二百卷,郭微分主《太和格式》三十卷,太和十年成;定「公礼从官品,家礼从乡品」,乡品二品之家得服朱 | 「臣所撰者,程序耳……程序不能使无田者有田。」在中书十六年。子王邵 |
| 二十七 | 贺兰骧 | — | 武川 | 丞相·代王·都督中外诸军事 | 靖平3 (358)·61 | 贺兰祐之孙;承休六年为朔州都督,宁德中镇朔州九年;嗣昌二年平郭猛;嗣昌四年纥豆陵洪告王邵之谋,骧入洛诛邵及朝士百余家,王谢周三族一日而尽;靖平二年铸寺像为钱而不敢夺寺田 | 「臣所领皆客兵,无田无籍,仰臣廪食。」「吾能杀王邵于殿上,不能夺一寺之田。」子邕篡卫为代 |
| 二十七 | 王邵 | 彦伦 | 琅邪临沂 | 中书令(诛) | 嗣昌4 (355)·54 | 王峻之子、王愔之孙,滕氏之婿;罢诸镇久任,征贺兰骧入朝;谋杀骧,为殿中将军纥豆陵洪所泄 | 太皇太后谢氏择之辅政:「幼主孤弱,不可以付边将。」 |
| 二十七 | 韦昶 | — | 京兆杜陵 | 雍州别驾→关中都督 | 宁光1 (359)·49 | 韦崇之六世孙;靖平元年诸将推为关中都督,据长安传檄,檄至兵不至;二年骧攻长安不克;宁光元年再檄,倾家财得五千人,死于潼关,从死者百三十七人 | 「非兵少也,无民也。」兴祖光武追封之诏:「朕不以品论人,论其死之日。」 |
本纪所见而列传无传之人(前八卷):巴郡太守严颜(江州复为太守)、汉中张鲁(封关内侯徙江州)、刘焉(发背卒,子璋奉其祀)、荆州牧刘表及刘先、韩嵩、蒯越、蔡瑁、张允、文聘、黄祖、王粲、兖州牧曹操(乘氏败降,镇东将军,二年卒于军)、南阳张绣与贾诩、袁术、吕布、袁绍及田丰、沮授、审配、高干、张郃、高览、孙策、孙权、周瑜、张昭、鲁肃、士燮、公孙氏、乌桓蹋顿——皆史实人物,不立传。楼船将军聂纯、中常侍吕祥(验巫蛊者)、燕国中尉皇甫昂、博士眭述(授高宗《公羊》)、侍中滕彦(文穆皇后兄,中书监)、徐州大中正滕晔、水部郎卞翼、护羌校尉苏颖、汝南周勔、南阳李珪、济南伏茂、吴郡严迁、梁纲之子襃、楚王雷之少子澄——见本纪,不立传。
本纪所见而列传无传之人(后八卷)
| 人物 | 身分 | 卫历 | 要事 |
|---|---|---|---|
| 滕彦 | 文穆皇后兄,敬懿皇后父;侍中·中书监→司徒 | 卒天宪7 (196)·62 | 绍平中以中书出令;绍平二年奏立门荫;寝邢琰之劾;天宪五年争延祚寺田 |
| 周珪 | 吏部尚书,汝南 | 绍平中 | 子娶彦女弟之女;「其门户非清品」 |
| 慧恭 | 沙门,延祚寺主 | 绍平8 (185) | 文穆太后为敬懿皇后祈嗣立延祚寺,以之主之;寺田勿税自此始 |
| 鲍玠 | 度支尚书 | 天宪5 (194) | 按寺籍,岁失绢二十二万匹、粟四百四十万斛;陈施田、私度、铸像、僧祇四弊;「吾能去其溢者,不能塞其源」 |
| 梁王璩 | 太祖第四子震之七世孙 | 卒嘉运2 (217)·53 | 以国人三千守弘农四十日,三表为来宠所匿,城陷坐堂遇害;追谥节王 |
| 梁世子瓒 | 璩之子,震之八世孙 | 嘉运2年十九 | 负神主及太祖封震之册东奔,诣阙不得见,依陈王;光复四年 (238) 仁宗就旧册书「复以授震之八世孙瓒」 |
| 燕王旻 | 燕王昶之五世孙 | 卒定安1 (219)·41 | 发国人三千勤王,为来宠所谮,冀州刺史夏侯骏邀于滹沱,死于乱兵;追谥愍王 |
| 燕世子昉 | 旻之子 | 定安1年十八 | 宿卫虎牢,夜亡依陈王;光复四年复国于涿,求父骨于滹沱;遇夏侯骏曰「君奉诏,我奉父」 |
| 夏侯骏 | 冀州刺史 | — | 奉诏遏燕王;孝厉弑后闭州自守,得不诛之谕乃解兵诣阙,免官禁锢 |
| 楚王邃 | 太祖次子雷之七世孙,楚王澄之六世孙 | 定安3 (221) 年五十八 | 宗室最长;上表请孝厉还洛;叱自立之说「大宗在陈」,首倡推戴 |
| 成王暠 | 太祖三子霖之八世孙 | 定安3 年四十 | 出王府之藏及三岁之租守阳平;止庾侃讨南中;输蜀锦井盐于下邳 |
| 缪瑗 | 汉中太守 | 嘉运—光复 | 守阳平,颉三攻不入;光复元年出褒斜为疑兵 |
| 公孙骞 | 幽州都督·镇北将军,辽西人 | — | 蒋弼旧部,白道前驱;不奉孝厉三诏;河北诸镇之长;兴武二年受命世袭,子纂入质,岁贡马三千;光复四年迎燕世子于易水 |
| 公孙纂 | 骞之子 | 兴武2 (227);绥宁2 (264) | 入质京师;后嗣领幽州,穆宗北伐遣骑五千、马三千从征 |
| 公孙綝 | 骞之曾孙,幽州都督→卫将军·渔阳郡公 | 弘定4 (299);平朔2 (312) | 自请罢公孙氏世袭;北伐将东道出柔玄,断俟斤东归之路 |
| 丁绩 | 魏郡太守,陈留人 | 定安2 (220) | 发邺兵逐兰颉于洛阳;「吾守河北之南门」 |
| 蒋让 | 蒋弼之孙 | 兴武2 | 受封侯;持节至蓟,公孙骞见之而受命 |
| 乙弗磐 | 龙骧将军 | 光复1–3 | 据武关;高陵伏甲骑二万于泾曲 |
| 上官勍 | 武卫将军 | 光复1 (235) 冬 | 自蒲坂履冰渡河,出潼关之背 |
| 席坦 | 虎贲将军 | 光复2 (236) | 高陵车营强弩三万 |
| 兰鸷 | 兰颉从子 | 光复1 | 守潼关,溃走长安 |
| 弥姐康 | 北地羌帅,弥姐犍之后 | 光复2 | 首持券率万落降 |
| 卜泰 | 屠各帅 | 光复3 (237) | 持券杀兰颉,开长安门降 |
| 卓暹 | 武卫将军,韦崇旧部 | 承熙3 (248) | 围城阳而不攻,伏兵城东之津败法充 |
| 王蚝 | 宝积寺佃客之长 | 承熙3 | 执法充以献 |
| 伏延 | 乌洛可汗之孙 | 宣明9—绥宁2 (262–264) | 寇朔方,杀云中太守;黑水之战北走 |
| 索绰 | 使者,敦煌人,索朗之后 | 绥宁4 (266) | 使西域,立伊吾屯田 |
| 任彧 | 乐浪太守 | 绥宁5 (267) | 读盖恂之约于浿水,复乐浪之半 |
| 廖蕃 | 交州刺史,廖宣之后 | 绥宁5 | 复通日南外徼;请置市舶之吏,不许 |
| 杜秀 | 军府仓曹→太学博士→吏部尚书,寒素(非京兆杜氏) | 卒天宁1 (288)·74 | 宣明八年上书「兵兴则用臣等,兵息则弃臣等」;授睿宗、武宗经;太昌元年主铨选,糊名而第之;「殿下似世祖,臣所惧也」 |
| 常遵 | 侍御史,常隽之孙 | 清和中 | 同列移席;劾王氏子占寺田,事寝,出为县令;建明中常氏入《氏族志》 |
| 郭琮 | 廷尉,颍川,郭珣之后 | 建明1 (273)— | 覆疑狱,平反四百余人;以官当徒须上廷尉;太昌四年主《卫氏新律》 |
| 班迪 | 大司农,东郡,寒素 | 建明1–3 | 守令殿最;农师、区种法;贷官牛二万八千头;以粟易蝗 |
| 马纬 | 都水使者,扶风,马翊曾孙 | 卒太昌5 (285) | 浚芍陂;依卞翼旧簿毁郑白渠碓三百余所;修汴口石门 |
| 吕遂 | 考功郎→御史中丞,汝阴寒士,弘文馆出身 | 建明6 (278);弘定1 (296) | 主考课之簿(「吕簿」);按怀朔田券,得并田四万余亩;按五镇,坐死及免者十七人 |
| 屈突鉴 | 中军将→征北将军→征北大将军,云中,内徙胡之后 | 天宁3 (290) | 太昌初教皇太子衡骑射三年;夺乌洛盐泽,徙其三万落于河南为屯户 |
| 吐斤 | 乌洛可汗,伏延之孙 | 天宁3 | 寇怀朔、沃野,败走 |
| 华詹 | 怀朔镇将 | 卒弘定1 (296) | 久任七年,并镇兵之田四万余亩,役镇兵筑家坞;为镇兵所杀 |
| 邴丰 | 怀朔镇兵,汉人 | 斩弘定1 | 父饿死于坞下;与可朱浑提夜入镇将府杀詹 |
| 可朱浑提 | 怀朔队主,内徙胡之后 | 斩弘定1 | 闭城上表附田券百余通,自缚迎吕遂 |
| 刘黑 | 怀朔镇兵 | 斩弘定1 | 杀詹幼子及家奴,掠其财 |
| 纥豆陵石 | 武川老卒 | 弘定2 (297) | 代贺兰祐言田之被并;子擢殿中将军 |
| 纥豆陵洪 | 殿中将军,石之孙 | 嗣昌4 (355) | 宁德减六镇宿卫而独留;泄王邵之谋,「宁负朝廷,不负吾乡」 |
| 屈突进 | 屈突鉴之子 | 平朔2 (312) | 北伐将西道出沃野,焚俟斤庐帐 |
| 俟斤 | 柔然别部之主 | 平朔2 | 控弦三十万;金山之南败,国分为东西 |
| 钟寔 | 征西将军,陇西寒士,军府出身 | 平朔4 (314) | 取姑臧,绝南山之牧,斩句渠提于酒泉,下马拜索苞 |
| 句渠提 | 卢水胡帅 | 宣威末—平朔4 | 据张掖以西,杀张掖、酒泉二太守 |
| 郭微 | 尚书左丞→廷尉,颍川,郭琮之孙 | 太和7–10 (332–335) | 分主《太和格式》:取诏令三千余通,删不行者千二百通;「臣能编其文,不能编其实」 |
| 崔珽 | 度支尚书,清河 | 承休2 (339)—昌宁 | 代谢渊;「《格式》载先朝之出,不载今日之入」 |
| 楚王瓘 | 楚王邃之后 | 嗣昌—宁光 | 据荆襄,不奉代之正朔;匿梁、燕之孤于襄阳 |
| 成王瑛 | 成王暠之后 | 嗣昌3 (354)— | 据成都自保 |
| 梁王琛 | 梁王瓒之后 | 卒宁光3 (361) | 在洛为代王邕所杀 |
| 燕王暄 | 燕王昉之后 | 卒宁光3 | 在洛为代王邕所杀 |
| 牛通 | 梁世子之傅,牛皞之后 | 宁光3 | 负梁世子(年六)夜出洛阳,南奔襄阳;燕世子(年四)之乳母从之 |
三、皇后纪
| 卷 | 称号 | 氏 | 籍贯 | 卒年(卫历)·享年 | 要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太祖高皇后 | 李氏 | 司隶河南 | 建威2 (15)·77 | 太祖同里,长太祖二岁;守家七年,从军十余年;生五子一女(女讳银瓶,淯阳长公主,辞汤沐邑之民);定迎燕王之策:「吾非私吾子,吾私天下耳」 |
| 一 | 显祖宣武皇后 | 花氏 | 南中(夷帅花牟之女) | 开鼎3 (40)·73 | 年二十一适显祖,与显祖同岁;不通中国语,画地结草以告夜袭之谋;生子昱,五岁夭;闭门受书,期年诵《诗》《书》;居江陵抚军眷理狱讼。诏南中立祠祭之,至孝厉之乱乃废 |
| 一 | 世祖神武皇后 | 新垣氏 | 河东安邑 | 建威7 (20)·47 | 世为二千石,董卓之乱入蜀隶东州;世祖出祁山时聘之,「吾以三年为期」;与世祖同岁;无子十五年,永昭五年生太宗;教太宗数其父之死者;宝钿终身不御 |
| 一 | 世祖蔡皇后 | 蔡氏 | 扶风 | 绥安3 (46)·74 | 父为东州兵之军仓吏,代父书簿一日而毕;位止贵妃,辞立后;谏封燕王昶而不听;抚育太宗;太宗即位追尊 |
| 二 | 太宗昭德皇后 | 甄氏 | 中山无极 | 绥平3 (70)·61 | 甄弘之从侄女;在东宫三十年;生太子恺、中宗恪;自请出兄于田里:「一官易得,公议难得」 |
| 二 | 中宗明德皇后 | 崔氏 | 清河东武城 | 宣宁7 (102)·64 | 崔琬之孙;卫婚甲族之始,而终其世崔氏无一人由后得官;燕变时禁崔氏预请诛荀肃之议;私付高宗以世祖军中旧籍;为高宗纳樊氏「用兵者不可以无将种之妇」 |
| 二 | 高宗章德皇后 | 樊氏 | 南阳 | 宁化3 (147)·71 | 樊敞之女;巫蛊之狱请与太子俱系诏狱以自明(「太子居东宫十年」);语樊恽「假者可还,还之则全」 |
| 二 | 世宗顺成皇后 | 苏氏 | 京兆武功 | 承光6 (161)·51 | 苏钦之妹;临朝称制;读杜彪疏三过而寝之:「二十年后之患,姑俟二十年后之人」;遗令苏氏毋求尚书、毋为中正 |
| 二 | 宣宗文穆皇后 | 滕氏 | 琅邪 | 绍平12 (189)·48 | 冠冕相承八世;兄彦掌却非殿门助宣宗罢苏氏,永绥元年立;临朝十二年,政出三门(中书出令、中正定品、吏部授官);绍平二年从彦之请立门荫;为敬懿皇后立延祚寺祈嗣,诏寺田勿税;择掖庭无外家之江氏侍英宗;遗令以滕氏谱牒一通置柩中 |
| 二 | 英宗敬懿皇后 | 滕氏 | 琅邪(滕彦之女) | 嘉运3 (218)·52 | 绍平五年立,与英宗同岁;太医言有疾不宜子,终不育;抚江夫人之子治如己出;请出陈王敬就国下邳(卫之中兴赖此);争储「立长,礼也」;洛阳陷,守太庙而死于永安宫 |
| 二附 | 英宗江夫人 | 江氏 | 掖庭(孤女,无外家) | 绍平9 (186) 后未几 | 文穆太后择之,「无外家者,其子可以归中宫」;生孝厉而卒,太后命皇后养之 |
| 二附 | 英宗吴夫人(贞惠皇太后) | 吴氏 | 吴郡(本织室) | 兴武1 (226)·57 | 绍平十二年英宗临视织室而幸之;天宪元年生仁宗;父以乡人杀检籍之吏论死,对英宗「陛下之籍……亦失妾一家」,自是不见召;从仁宗下邳十八年;劝以赦收三吴;临终自请不祔;谥贞惠皇太后,别立庙 |
| 三 | 孝厉谢皇后 | 谢氏 | 陈郡 | 定安3 (221)·38 | 谏营缮不听;梁王死,请输中宫服御于军,来宠没之;子太子愔死于乱兵,不食五日而卒;仁宗曰「厉者,帝之罪也。后何罪」 |
| 三 | 仁宗宣穆皇后 | 臧氏 | 东海 | 永熙2 (242)·52 | 陈王妃,主府中出纳;抱五岁之纪从军虎牢;收养流民孤稚三百余人,长而给田 |
| 三 | 穆宗恭懿皇后 | 卢氏 | 范阳 | 绥宁3 (265)·50 | 通内典;自表没其私寺逾限之田二百顷;承熙三年法充之乱,止毁像焚经之议(「五十万人一朝为敌」),「乱者法充也,非浮屠也」出于后言;生睿宗 |
| 三 | 睿宗昭肃皇后 | 郑氏 | 荥阳 | 天宁4 (291)·43 | 武宗之母;《氏族志》削郑氏别房,后不为请,且自请削其从父一房:「使人知削自后家始,则怨者少」;戒武宗「马可以骑,不可以恃」;崩于武宗即位之前 |
| 三 | 武宗昭烈皇后 | 独孤氏 | 云中(独孤颢之女,独孤延之孙女) | 太和4 (329)·55 | 宪宗之母;三年不言,习礼而后与诸妇论《礼》;授其父旧甲曰「使知中宫之父亦戍虏」;宪宗朝为皇太后,临终戒「吾父,戍虏也……毋使边人复贱」 |
| 三 | 宪宗温成皇后 | 谢氏 | 陈郡 | 嗣昌4 (355)·56 | 撰《宫中仪注》十卷;「妾闻兵之亡者,无田故也」;孝殇朝为太皇太后,择王邵辅政;王谢周三族尽而崩 |
| 三 | 孝殇贞皇后 | 贺兰氏 | 代王邕之女 | 宁光3 (361)·17 | 帝崩不归其父,收尸衣以旧时朝服,绝食而卒;兴祖追谥曰贞皇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