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书 · 列传第二十六

谢渊 祖颐 王峻

约2千字
本卷 4 节
  1. 谢 渊
  2. 祖 颐
  3. 王 峻
  4. 论 曰

谢 渊

谢渊字彦回,陈郡阳夏人,温成皇后之从父兄也。宪宗太和初为度支尚书。

太和之初,天下户口九百六十万,垦田之数为卫朝之最,仓廪之积可支十年,边烽不举者十有余年。朝廷无事,帝日与儒臣讲论经义、修撰礼书,士大夫称为文治之极。

太和六年,渊上言:「关中、河东之田已无可授,而丁口岁增二十万。臣按诸州之籍,皆书『已受足』,无一言不足者。臣问之州郡,曰:『言不足则罪在守令,故不敢言。』夫籍者,所以知实也;今籍不书实,是国失其目。请徙狭乡之民于宽乡。」

帝下其议。州郡言:宽乡之田,多为豪右、寺观所有,非国之闲田也。议者请覈之。帝曰:「覈田者,孝厉之世三吴几乱,英宗以之失民。今天下无事,何必生事。」乃止,唯诏所在劝民垦辟而已。

渊复上疏曰:「陛下所畏者,『检籍』『覈田』之名耳。臣请不名覈田,名曰『均授』:但令州县以见田授丁,其不足者具数上尚书,不追既往,不问其田之所自来,不罪一守令。三年,则天下之实可知。知其实而后议其可否,犹未晚也。」

帝曰:「知其实而不能授,徒使民怨。」不许。

渊退而叹曰:「陛下不欲知者,恐知而不能为耳。然不知而不为,与知而不为,其为不为一也;而不知者并失其备。他日有变,朝廷且不知其所以变。」

自是有司岁上籍,皆书「已受足」,不敢言不足;而民有受田十亩而输一夫之调者,鬻其桑田于豪右而身为佃客。十年之间,天下编户之田入于豪右、寺观者三之一。

渊以承休二年罢为光禄大夫,以清河崔珽代为度支尚书,四年卒,年六十有六。

祖 颐

祖颐字元粲,范阳人,穆宗时五兵尚书祖挺之曾孙也。以家世置镇,习知六镇之情。宪宗承休中为兵部尚书。

承休二年,诸府上言,兵之亡者什二三。有司请严法:亡者斩,家人没为奴。帝以为太重,改为「亡者杖二百,还其府;三亡者流」。然逃者愈众。

颐言曰:「兵之亡者,无田故也。武宗之府兵,受田而后为兵;今授田不足而番役如故,京师宿卫,远者岁一往返,行道之费皆自备,有司又益以杂役。兵之破产者众,故亡。陛下减其役而不与其田,是使之贫而缓死耳。请先覈其府之受田实数,不足者免其调、减其番,能补其田者补之。」

帝减番役之远者其半、免贫兵之调,而覈田之请不行。承休四年,兵部覈天下军府,二百八府之中,员足者不及百府;诸府乃以浮浪、亡命充其数,谓之「客兵」。客兵无田,仰给于将,兵之心遂系于将而不系于国。

宁德二年,六镇宿卫有以事忤中书者,坐罪免归,其众鼓噪。帝命慰谕,赐帛而遣之,且诏减六镇宿卫之额,以畿内子弟代之,诏曰:「宿卫者,天子之亲兵,宜用近甸之人。」朝士称便。

颐独谏曰:「武宗置六镇宿卫,非为其近,为其心也。弘定二年,先帝身至武川,食其食,阅其甲,然后老卒肯言其田之被并;集六镇之士于城下,曰『朝士谓卿等曰戍虏,朕闻而耻之』,然后六镇之心定。夫予人以敬,先帝以一身临之而后得;今陛下以一诏夺之。臣之曾祖置镇于八十年之前,所虑者兵之属将;今镇人复自谓戍虏,则其属将也必矣。」

不听。自是六镇之人复自谓为「戍虏」,其怨甚于睿宗之时。何者?睿宗之世未尝贵之,武宗贵之而复贱之,故其怨深。

宁德三年,帝造九级浮图于洛阳,高四十丈,费钱三万万。颐又谏曰:「陛下之浮图高四十丈,臣之府兵籍空四十万。四十丈者仰之而见,四十万者按之而无。愿陛下先按其无者。」帝怒,颐坐忤旨免官,归范阳。昌宁元年卒,年七十有四。临终语其子曰:「六镇之怨,二十年而再作。武宗一巡而得其心,今上一诏而失之。得之难,失之易,天下之事皆然。吾家三世言镇事,至吾而止矣。」

王 峻

王峻字文昭,琅邪临沂人,中书监王愔之子也。宪宗时为太常。

太和六年,度支尚书谢渊请「均授」,帝以「均田者,先帝之法」拒之,谓侍臣曰:「先帝之法,所以不行者,守之者不一也。三祖以来之诏令,散在有司,各以意引之,守者无所据,故言者得以为辞。」峻因上言:「睿宗之《五礼》,定于建明,其时未有均田、府兵之制;且家礼听其自为,则天下之礼出于私门,而国典反不能该。请并家礼而著之于国典。」太和七年,诏修《卫氏通礼》及《太和格式》,以峻总领之,尚书左丞颍川郭微分主《格式》。微,睿宗时廷尉郭琮之孙也,取太祖以来诏令三千余通,删不行者千二百通,定为三十卷,尝曰:「臣能编其文,不能编其实。」

帝端重寡欲,好读书,通《礼》《律》,尤谨于故事,凡有所议必稽先朝之诏令,曰:「三祖之法备矣,守之而已。」峻与太常博士、弘文馆之士三十余人撰之,太和十年成,《卫氏通礼》二百卷、《太和格式》三十卷。冠婚丧祭之仪、朝会宴享之节、宗庙禘祫之序、府兵番上之仪、授田之节,无不备具;其大者,定「公礼从官品,家礼从乡品」,凡冠、婚、丧、祭,以中正之乡品为等。士族皆曰:「王中书能终其父之志。」又正历朝诏令之次,附律而行。士大夫称为盛事。峻迁中书令,微迁廷尉。

峻尝以《通礼》成,进于殿上。帝喜,遍示群臣。度支尚书谢渊在侧,帝顾问之,渊对曰:「臣不知礼。臣所知者,关中之丁二十万无田可授。」帝不悦,罢朝。

峻退,语其子邵曰:「谢公之言是也。然臣之所能为者,礼耳。使吾能授田,吾岂修书。人各尽其所能,而国之所急不在吾所能,此吾之所以夜不能寐也。」

峻在中书十有六年,未尝一言及田赋、兵籍之事。或问其故,峻曰:「言之而不能行,则徒为党争之资;不言而修其书,犹可以传。」

昌宁元年卒,年六十有八,谥曰文献。子邵,孝殇时为中书令,辅政。

初,睿宗修《氏族志》,峻之父愔争之而不得,曰:「使谱牒之存亡系于胥吏之笔,则今日削人者,明日为人所削。」及嗣昌四年,贺兰骧入洛阳,诛王邵及朝士与谋者百余家,王、谢、周三族一日而尽,愔之言遂验。而《卫氏通礼》二百卷、《太和格式》三十卷,藏于秘阁,兵火不及。兴祖光武皇帝再造之后,取以定礼,行之至今。

论 曰

宪宗在位二十有六年,宫室无所增,苑囿无所广,未尝有一失德之事,而天下之势自是浸衰。史臣书其无失德,非美之也,欲使读者知:人主之败国,不必以失德。

太和之世,三事并作:授田不足,府兵逃亡,六镇复贱。三事皆有人言之。谢渊言田,请「不名覈田而名均授,不追既往,不罪守令」,其法至平,帝曰「知其实而不能授,徒使民怨」而止;祖颐言兵,请「先覈其府之受田实数」,帝减其番役而不覈其田;祖颐言敬,请勿减六镇宿卫,帝不听。三请皆非难行,而皆以「今天下无事,何必生事」拒之。

「无事」二字,卫之亡辞也。夫无事者,未发之谓,非无病之谓。籍书「已受足」而实不足,是无事于籍而有事于田;府书员足而实客兵,是无事于簿而有事于兵;六镇受帛而归,是无事于朝而有事于边。人主观其无事而安之,及其发也,一日而三者俱至。故曰:治世之忧,不在其有事,在其以无事自安。

且帝之所以敢言「何必生事」者,有所托也:托于英宗检籍之扰,托于穆宗核寺之乱,托于太宗之宽。范晏一罢而「检籍」为天下所畏,卞恢一劾而「核寺」为天下所畏,太宗之宽本以救穷兵之敝而后世以为不更张之据。夫善政之名一败,则百年无人敢举;祖宗之名一被托,则怠者皆有辞。宪宗之不为,非独宪宗之罪,亦三百年积讳之所成也。

谢渊、祖颐、王峻,三人者皆知其病。渊言之而不用,颐言之而免官,峻知之而不言,退修其书。史臣于王峻,不以其不言为罪。何者?峻曰「言之而不能行,则徒为党争之资;不言而修其书,犹可以传」,其言可哀而不可非。及国亡,士族尽于洛,而《通礼》二百卷独存,兴祖取以定礼。夫一代之人尽矣,而其所修之书传;使峻当日弃书而争田,田未必得,书亦亡矣。然则峻之所守,亦一道也。特天下不可皆为王峻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