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书 · 本纪第六

高宗孝明皇帝

卫历 96—135 · 在位 40 年

约4千字

公元 298—337 · 西晋—东晋十六国 · 西晋元康八年—东晋咸康三年

本卷 13 节
  1. 出 身 与 学
  2. 秘 阁 之 书
  3. 宣 宁 之 政
  4. 绝 和 亲
  5. 广 武 之 伐
  6. 少 年 将
  7. 定 远 · 复 西 域
  8. 兵 久 之 弊
  9. 巫 蛊
  10. 安 平 之 诏
  11. 章 德 皇 后
  12. 末 年
  13. 论 曰

出 身 与 学

高宗孝明皇帝讳林,中宗孝景皇帝长子,母明德皇后崔氏。生五年而中宗即位,立为太子。

少受《春秋公羊》于博士眭述。述,东海人,世治严氏之学。帝问:「《春秋》何以贵复仇?」述曰:「《春秋》大九世之仇,以为国耻不雪,则君臣之义不立。今之言休息者,皆曰俟时;然仇不待时而益强,时不待人而益晚。」帝识其言,终身称之。中宗闻而不悦,曰:「博士以经教吾子,乃教之兵。」然亦不罢述。

秘 阁 之 书

帝年十一,从中宗谒太庙,因入秘阁。得缄书数箧,启之,则太宗元靖元年罢西域时所藏都护阎浚上三十六国图籍、兰台令史种彪《西域道里记》六卷也,其上有太宗手诏曰:「朕非弃之,藏之耳。后世有力者,其复取之。」帝再拜读之,泣。

又得世祖绥安中兰台令史田绍《征行记》,其中详书道死之数不为讳。侍读欲进他书,帝却之曰:「此吾家之簿也。」自是尤好读世祖时军中簿籍、边塞图志。

中宗恶其好武,欲禁之。明德皇后于宫中求得旧籍数十卷付之,曰:「儿读之,妾任其咎。」中宗诘之,后曰:「陛下积粟积甲二十年,将谁用之?陛下不欲儿知兵,则积者何为?」中宗默然,自是不复禁。

帝尝指幽州以北谓侍读曰:「此先帝饮马之地也,今为虏庭矣。」侍读不敢对。中宗闻之,喜曰:「吾积之,此儿能用之。」

宣 宁 之 政

平康三年,中宗崩,帝即位,年二十有二,改元宣宁。

帝初即位,不言兵。首诏理燕乱株连之狱,凡徙蜀者八百余家,非首恶者悉还其乡,复其田宅。天下以为宽。然中宗之法,一无所改,吏治益核。

置牧苑三十六于陇右、上郡,官马至四十万匹;开盐铁之官,置均输、平准;缮甲于洛阳、邺、晋阳三武库。又遣使者十二辈由河西潜行西域,凡六年而还,尽得其山川、道里、部众之数,与太宗所藏旧图相校,无大异,帝喜曰:「四十年而地形不改,是天留之以待朕也。」

宣宁七年,皇太后崔氏崩,年六十有四。帝居丧,不视苑马之籍者三月。

绝 和 亲

北虏者,匈奴之遗种也。其单于出于挛鞮氏,与呼衍、须卜、丘林三姓为婚,居漠北。当世祖之世,单于蒲奴屡败,为郝彊所逐,绝幕西遁,至西海之东而后已;其在东者曰乌桓,帅蹋顿,世祖破之于白狼,遂不复成部。别有鲜卑,居辽西、辽东、上谷之北,无单于之号,大人分部而居,各不相属。

太宗之世,匈奴散而复合,立单于乌鞬,遣使求和亲,岁赐缯絮,开互市,边人得安者垂二十年。而铁器、工匠因关吏之赂私出塞外,虏由是甲坚弩利。中宗之世,乌鞬子且渠单于受燕王昶之金,以骑三万入塞助之,兵败而去。中宗缮塞屯田,不出兵,曰:「兵者,须富而后举。吾为子孙积之。」

宣宁六年,且渠子屠耆单于遣使求岁赐如故事,且请增缯絮,其辞倨。帝不许。老臣以太宗之政谏曰:「和亲二十年,边人得安,先帝之德也。」帝曰:「太宗以缯絮易一世之安,朕不敢薄先帝。然虏得吾铁而甲坚,得吾工而弩利,二十年之安,正二十年之资敌也。今不取之,后世取之愈难。朕以甲兵易百世之安。」

博士眭述在侧,进曰:「陛下之言,《春秋》之义也。」帝顾谓群臣曰:「朕非好战。朕之祖父积之,朕之博士教之,朕之曾祖藏图以待之。三者备而朕不举,是负三世。」遂绝和亲,闭关市,重申铁器、工匠出塞之禁,关吏受赂者弃市。八年,改元广武。

广 武 之 伐

广武元年,拔樊敞为大将军。敞,南阳人,本边郡骑士,中宗时为雁门郡尉,缮塞屯田,边人称其能,章德皇后之父也。又简边将,得北地庞岳。岳父战殁,岳年十六代父为卒,积功至校尉;帝见其所记塞外道里、水草、部落之簿,尽一夜读之,明日拜为度辽将军。

二年,敞将骑十二万出五原,与庞岳分道并进,破北虏于稒阳塞北,斩其王三人。陈迁之孙度,年二十有四,为骠骑将军,将轻骑三万别出云中,不循粮道,因粮于敌,转战千里,破北虏右部于阴山之北,斩右贤王,得马十万匹。帝壮之,谓左右曰:「陈氏之冤,至是雪矣。」诏赠其祖迁为大司马,还其故封。

岳用兵不贪斩获,专断敌之水草。尝将骑三万出雁门,不趋其众而先据其春牧之泽,虏失牧,部落自散,兵不血刃而降者二万落。诸将争功者以岳斩获少,欲抑其赏,帝曰:「兵者,使敌不能战为上。」

四年,敞、度再出,逾涿邪山,破其王庭,屠耆单于西走,虏徙庭于漠北。六年,收云中、五原之北千余里,置塞外三亭障,塞下无王庭者三十年。

自广武八年以后,虏益远徙,所出千里而不见一骑,斩获日少而费日增。十年,庞岳上疏曰:「臣从征十年,始出塞百里而遇敌,今出塞千五百里而不见一人。虏非畏我也,避我也。避者可逐而不可尽。臣愿陛下以塞下之地经营之:置屯田,实边户,教其子弟为兵。」帝以问大将军敞,敞曰:「岳老矣,畏远行耳。」帝乃不用,然亦不罪岳。

十一年,敞、度分道绝幕,各将五万骑,行三千里,会于狼山。屠耆单于夜遁,得其祭天金人及历代所受汉印,上言斩获二十万。北虏遂分为南北二部:南部单于奚卜率众内附,置属国于云中、五原,以其众为边骑;北部西走,不复南向。明年,改元定远。史臣按度支梁纲之簿:所谓斩获者,杂以老弱、畜产,其实不能三之一;敞每还师,必以所俘老弱杂畜上之,梁纲白其状,帝曰:「大将军岂欺朕者。」

定远初,庞岳为镇北将军,屯五原,行其所请之半:立屯田三千顷,募边户三万家,置边学教其子弟。五年,边郡之兵可用者二万,皆本地之人,不烦内郡之戍。世宗之世,北边所恃者多此二万人。

少 年 将

帝在位好用少年将,不问门第,军中有功者立拜二千石。诸将之显者,其少而立功者为多。

骠骑将军陈度,汝南人,迁之孙也。年二十四为将,年三十而封万户侯,前后出塞七,未尝丧师。其法:马各负粟九日,尽则弃辎重而深入,取敌之畜以食。人以为险,度曰:「不险则不能出其不意;出其不意则不必战,不必战乃所以为不险。」

北中郎将耿嵩,上党人,本牧苑之厮养。年二十二为校尉。广武四年涿邪之役,将八百骑夜行,绕出虏庭之背,纵火焚其穹庐,虏惊乱自蹂,敞、度因而大破之。嵩身被十创,帝亲为敷药,即拜二千石。

后将军麴恬,金城人,边骑士之子。年十九从军,狼山之役先登,斩虏名王二人,夺其大纛。虏中相戒曰:「见白纛而不见麴者,可击;见麴者,走。」

西域副校尉索朗,敦煌人,年二十为使者,将吏士三百西行。定远元年复置都护,朗先入,说三十六国。其言曰:「昔阎都护在,汝父祖受其印绶;今卫复来,非新至也,还其旧耳。」诸国多开门纳之。

昭武校尉苏虔,右扶风人,年二十一从军,善抚士,士卒有疾必自视之。定远五年出辽西,分鲜卑之部,中伏而死,年二十有四。帝闻之罢朝,曰:「朕失一少年,胜失一郡。」诏以其名为塞名,曰苏虔塞。

然帝所拔多起于行伍,边将多不知书,所过亦颇残暴,帝不能尽禁。有司请以文吏参之,帝曰:「文吏能书而不能战。」竟不行。史臣曰:高宗之得,在不问门第;其失,亦在不问门第。得人之效在一时,教化之亏在数世。

定 远 · 复 西 域

定远元年,复置西域都护于轮台,尽收太宗所弃二千里之地,西域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。诏藏太宗手诏之副于都护府,曰:「使后之守此者知所自来。」是岁又开河西屯田千顷,凿渠引水,戍卒得自给,岁收百二十万斛,不费县官一钱。

五年,分鲜卑为三部,各授王号,使之相制,东边遂无事。是役苏虔死之。

南部单于既内附,帝置属国都尉领之,教其子弟受经于边郡学官,然不编其户,仍其部落。史臣曰:此世祖处贺兰突之旧法也。行之百年而无患,行之三百年而有贺兰氏之祸。为国者不可不知。

兵 久 之 弊

三十年之间,用兵不辍,府库虽积于中宗之世,至是亦竭。乃行算缗、告缗之法,籍天下商贾之财,得钱以巨万计;卖爵、赎罪、更铸五铢,大司农孔敏主之。

廷尉杜稜以深文治狱,公卿以下坐法者数百人,天下侧目。稜之法:告者不必对质,狱成不必覆奏。帝方倚之以理军兴之调,弗之察。

关东连岁不登,流民二百万,盗起于泰山、汝南之间,攻杀郡守。帝遣绣衣使者持斧督捕,斩万余人,事乃稍息。

巫 蛊

定远七年,有告太子及东宫官属为巫蛊、诅上者。先是,中常侍河内单泓掌内府之出纳,太子监国,裁军兴转输之滥,凡内府所领之工徒、苑囿之余材、边郡贡献之私入,皆核而归之有司。泓失其利,怨之,乃阴结东宫属吏之被黜者,令告太子。帝方在甘泉,诏使者按之。使者希指,欲成其狱,收东宫官属百余人下诏狱,掘地得桐人,具狱以闻。

皇后樊氏不哭,不为太子辩,独上一疏曰:「太子居东宫十年,妾日与之居。使太子有诅,妾不得不知;妾知而不告,妾与太子同罪。请与太子俱系诏狱,令有司并验之。」

帝得疏,愕然曰:「后不畏死而畏不明,此狱必诬。」乃召使者面诘曰:「太子居东宫十年,天下所归,安用诅朕而后得之?此奸人欲以东宫市功耳。」使者色变。帝自遣中常侍吕祥验之,果得其诬状:桐人者,泓使人所埋也。泓弃市,同谋者十七人皆诛,坐者悉免,杜稜亦免。高宗自是不复以内府之事委宦者。

太子入谢,帝执其手曰:「使朕昏一日,父子俱毙矣。」自是绝告讦之门,罢绣衣使者,诏:「凡告人罪者,必与所告对质;狱成必覆奏,乃行。」

太子自是终身不畜方士,不听阴事,左右有言人罪者,必令与所告者对质于前,盖惩于此也。

安 平 之 诏

定远十年,帝年五十有二,方议再出兵击北部单于。丞相韩延伏地泣谏,言关东户口减什三,帝默然罢朝。是夜召左右问:「太祖之世,天下户几何?世祖之世几何?今几何?」左右以籍对,帝不复言。

明日,罢兵,改元安平,诏曰:「朕承四世之业,用之于兵者三十年。北虏破矣,西域通矣,先帝之弃地复矣。然计吾所得之地,不足偿吾所耗之民。夫兵者,取之易而止之难,朕今止之,非以为怯,畏民之不能再也。自今军国之议,非虏犯塞不得言征伐;有司务在劝农桑、省徭役而已。前所行告缗,罢之;所籍商贾之财,其未入县官者悉还之。」

于是罢告缗、减盐铁之价、省苑马之半、放宫女、罢上林离宫二十所;命边将坚壁屯田,虏至则拒,去不追。举孝廉、明经于郡国,岁数百人。天下始苏。

然盐铁之官、均输平准之制,本以佐军兴,兵罢而不废,有司言其岁入不可阙。帝许之,曰:「留其法,减其价。」后世遂以为常。

章 德 皇 后

皇后樊氏,南阳人,父敞,本边郡骑士,以材力为中宗时郡尉。初,明德皇后为帝纳之,或言樊氏将家,非甲族,后曰:「吾子将用兵,用兵者不可以无将种之妇。」后能骑射,年十六为太子妃,生世宗谦。帝即位,立为皇后。

既绝和亲、闭关市,将大举,拔敞为大将军。后请见帝曰:「陛下用樊氏,非爱樊氏,爱其能战耳。愿陛下毋以恩用之。」退而戒其父曰:「战不胜,无以自解;胜而不已,无以自处。愿大人知止。」敞终不能行,然亦以此不敢专。

安平之诏既下,兵罢,后为帝置酒,曰:「妾父兄以兵贵,今兵罢矣。愿陛下毋以兵责樊氏,亦毋以樊氏责兵。」帝曰:「朕不疑功臣,先帝之失也,朕不为。」

后终帝之世,未尝以私事请。樊氏之显者,唯敞及其子恽而已。

末 年

樊敞、陈度皆以功名终,帝不之疑。定远二年,敞卒于军中,年六十有九,赐东园秘器,赠太尉,谥曰壮武侯,帝临其丧,诏其子恽嗣为大将军,领北军。度卒于家,谥曰烈侯。或言二将功高,帝曰:「疑功臣者,先帝之失也,朕不为。」

帝晚年多与太子论治。太子尝言:「今日之患不在虏,在户口。臣按郡国上计,广武以来,著籍之口减什三,而田亩之数不减。人亡而地存,是地皆入于豪右矣。」帝抚其背曰:「此非朕所能理,汝理之。」

又尝曰:「吾以武得之,汝以文守之。吾之所为,可一而不可再。汝若慕吾,是杀吾之民也。」

安平十年,帝崩于章德殿,年六十有二,在位四十年。太子谦即位,是为世宗孝章皇帝。

论 曰

世祖开之,太宗弃之,高宗复之。复者之劳,倍于创者,而名不能及,此高宗所以功烈亚于神武也。然当北虏得铁而强、边备既弛之日,非有高宗三十年之力,则朔方非中国之有矣。故太宗之弃,未可谓非;高宗之取,亦未可谓过。二者各当其时而已。

且高宗之复西域,非违太宗也。太宗藏图而诏曰「后世有力者其复取之」,高宗年十一而读之,四十年而践之。父祖之弃与子孙之取,同出一诏,此古今之所罕有。史臣于元靖、定远之间,不敢有所轩轾。

其可称者三:不受构陷而全父子,一也;不疑功臣而保将帅,二也;不待大败而自止,三也。前世英主,鲜有能止者,止之而在其身,不在其诏书,高宗贤矣。

虽然,盐铁之官、均输之法,本以佐军兴,兵罢而制不废,后世遂以为常,与民争利之端,实自高宗启之。拔少年于行伍而不问其书,一时之得士也,而边将不知书之弊,遂为数世之患。又拔樊氏于外戚而付以兵柄,一时之得人也,而外家典兵之例遂立。宗室既弱于中宗,外戚复重于高宗,卫之中衰,其兆已见于安平之末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