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 系 · 少 年
太祖高皇帝讳飞,司隶河南人也。其先陈留人,世为农,中徙河南,遂家焉。父为县啬夫,早卒。帝少孤,事母以孝闻。长八尺二寸,隆准广颡,音如洪钟,行不择人,坐无贵贱。宗人以其不事产业,共非之,帝笑曰:「燕雀岂知鸿鹄哉。」
年十六,娶同里李氏女。初,后父为里啬夫,见帝与少年博于市,独异之。或曰:「此不事产业者也,奈何以女归之?」后父曰:「吾观其取予,与人共而不自私;观其坐立,处众人中而众人趋之。此非常人,可归吾女。」遂以妻焉。时后年十八,长帝二岁。帝家贫,无以为礼,后父曰:「吾嫁女,不嫁财也。」
既娶,为县游徼。会郡督邮行部,取民赂,鞭系乡啬夫至死。帝执督邮于传舍,笞之百,投其冠绶于水,曰:「汝以官杀人,吾以民笞汝,何如?」遂亡命,时年十八。
亡 命 七 年
帝之亡也,匿于司隶山泽间。南阳牛皞者,力能挟牛角止其奔,坐椎杀里豪,亦亡命,与帝遇,相与俱行者三年,后各散去。
帝乃西入巴蜀,佣于盐商,负盐行栈道间。盐商之掌计者,京兆张铣也,避凉州羌乱而入蜀。铣察帝非常,每夜与语达旦。商人怪之,铣曰:「此负盐者,他日吾之君也。」
后又为舟人,上下江峡。同舟有巴郡杨兴者,年十五,其父世为舟人。同行者有病死道中,帝解衣裹之,负出山谷而葬,兴与共举之,遂定交。凡益州之山川险隘、津渡关梁、仓廪之实、豪右之姓,帝皆默识之。后取蜀之易,本于此也。
初,帝之亡也,吏收其家,田宅将没。后诣县自陈曰:「夫罪在夫,妾罪在妾。田者,姑之所遗也,非夫所有。」县不能夺。后奉姑居,纺绩以自给。姑病三年,后侍疾不去侧;姑卒,鬻其奁具以葬。宗人或劝改嫁,后曰:「吾夫在,安得言嫁。」
还 乡 · 中 岁
后七年,遇赦还乡。至则母已葬,帝哭于墓三日,谓后曰:「吾负卿。」后曰:「君行其志,妾守其家,何负之有。」
是岁大饥,其家有田百顷,帝尽出粟以赈,又焚宗人所贷之券。母族让之曰:「子孙何以食?」帝曰:「使我有天下,不忧无田;使我无天下,此田亦不能守。」后曰:「妾织可以食。」乡里壮士愿从者数百人,皆后所炊饷也。牛皞自梁、宋来归,为之给散,昼夜不解带。
有仇家石逵者,尝与帝从兄争陂水而杀之。帝执逵,其母泣于道,帝释之曰:「杀汝,吾兄不生。」逵后为帝将,死于濮上之阵。
自是居乡二十余年,生五男一女:长云,次雷,次霖,次震,少庭;女讳银瓶,最少。后教之皆有法:食不别味,衣不重帛,年十五皆使从军。或言诸子当留一人以守家,后曰:「守家者,妾也。」
会黄巾起,郡县多陷。帝聚乡里保于坞,不出击,不受降卒之无籍者,曰:「今日纳一人而不知其所自来,明日失一乡矣。」贼过其境而不能入。州郡以功辟之,皆不就。人问其故,帝曰:「今之为吏者,非治民也,分民也。吾不欲与分。」
永 安 起 兵
中平之末,关东兵起,州郡各自擅命。帝谓所亲曰:「乱自内起,非一岁可定。中原四战之地,不可居也。」乃将宗族宾客西入巴东,居永安。牛皞将其宗人二百口从行,张铣自蜀中迎之于垫江,杨兴以舟三十艘候于江关。帝顾谓左右曰:「吾一亡人耳,而三人者各以其所有来,非有以予之也,吾始信天下可为。」
流人转徙至者日众,帝为置屯,分田而耕,籍其口,岁余得众三千,众推为主。帝乃与众约三事:降者不杀,民财不掠,妇女不淫。犯者虽亲不赦。有从兄取民一牛,帝斩之以徇,实牛皞执之,军中股栗。
是时益州牧刘焉据成都,遣张鲁袭汉中,杀太守苏固,断绝斜谷阁道,杀天子之使,自是蜀中不复通中国。焉又造作乘舆车具千余乘,杀州中大姓王咸、李权等十余人以立威,蜀人苦之。
天子在长安,遣谒者循荆州溯江入蜀,责焉以断道、僭拟之罪,征其入朝。焉使人邀之于江关,从者皆死,使者仅以身免,走入帝屯。帝为发丧其从者,事之以宾礼。使者出天子手诏及空名诏板,拜帝巴东都尉、讨逆校尉,曰:「朝廷所以授将军者,非有兵也,有名而已。」帝北面再拜受之,藏诏于军门。
诸将请即东出荆州,帝曰:「不可。诏责益州而吾东走,是弃诏也。」乃传檄益州,数焉三罪,曰:「断阁道、杀汉使,一也;造乘舆车具,二也;杀州中大姓十余人以立威,三也。吾奉诏讨僭,不与州人为敌。凡焉之吏,能守其城以待王师者,官如故;能开门者赏;能不为焉战者无罪。」蜀人闻之,多有应者。犍为太守贾龙、校尉任岐起兵于南安以应帝,为焉东州兵所破,皆死。帝闻之,为之缟素,曰:「二君死吾檄也。」
定 益 州
明年,溯江而西,克江州。巴郡太守严颜守之,凭江为固。帝夜遣长子云将百人溯小水而上,杨兴导之——兴少习江峡,知其可通——燔其舟栅。天明鼓噪,城中不知所备。云先登,中矢贯臂,拔矢复战;牛皞将死士百人梯而登,三登三却,卒破其罗城,生擒严颜。
帝解其缚,颜曰:「巴中有断头将军,无降将军。」帝曰:「将军头可断,巴郡不可一日无守。」复以为巴郡太守,其吏卒皆不易。蜀人由是知帝不夷其吏,所过之邑,多开门以待。
进围成都。或请急攻,帝曰:「城坚而粮多,攻则士死;蜀人未知我,攻之则怨。」军谋掾傅纮曰:「城中之粮可支一年,而人心不可支三月。何者?其牧守之族在城中,其田宅在城外。禁军士毋得践苗,使城外之人安,则城中之族日夜望其田而怨其守者。」帝乃筑长围,绝其外援,禁军士毋得践苗,有践者,杨兴自按之,虽亲将不贷。围百日,城中自溃,益州牧刘焉出降。
帝入城,封府库,市不易肆,蜀人大安。州主簿杜衡抱郡国计簿以见,帝曰:「诸吏皆亡,卿何不亡?」衡曰:「亡者惧诛,臣惧簿书亡耳。簿书亡则一州之民无所稽,明公虽得其地,不得其民。」帝起,执其手曰:「吾得益州矣。」即以为治中。
府中得所造乘舆车具千余乘,诸将请藏之。帝命焚于市,曰:「此物不可留。留之,则蜀人以吾为焉之续耳。」待焉以宾礼,处之别馆。是岁焉发背卒,帝葬之如州牧之礼,以其少子璋奉其祀,田宅如故。遣使间道上状于长安,岁余而报至,拜帝益州牧、镇西将军,封都亭侯。帝之取蜀,始终奉汉之名,故蜀人不以为寇。
平 南 中
南中夷帅叛,杀郡守。诸将请大兵临之,帝曰:「彼恃险与远耳,兵至则窜,兵去复叛。」傅纮曰:「置汉官则夷疑,不置则夷安。彼所争者,粟与盐耳,非郡县之名也。」帝乃自将五千人入不毛,涉泸水。水广而毒,士卒多疾,牛皞徒跣涉之,负甲士以济者数十人,遂破其栅,生擒其帅花牟。左右请斩之,帝曰:「杀一牟,南中十年不耕。」乃赐之衣、马、盐铁之器,释而遣之。
皞争曰:「杀吾士千人而释其帅,何以谢死者?」帝曰:「杀一帅,得一日之快;释一帅,得南中数十年。汝以为孰多?」皞乃拜曰:「臣力可以陷阵,不可以谋国。」
牟归,出所受之器示诸部曰:「彼不取吾地,不置吾吏,不籍吾丁。所约者,盐与铁耳。」诸部乃定,牟遂率其众来降。帝不置汉官,即以其酋长为长吏,通盐铁,开互市,教之耕织,南土始入版籍,终卫之世,南中无大叛。牟以女妻帝长子云,是为宣武皇后。
取 汉 中
既而北出,讨张鲁。鲁以鬼道教民,自号师君,置祭酒二十四治,不上户口于官,杀汉中太守苏固及别部张修,据阳平关。
帝顿兵月余不能下,佯烧营遁去。牛皞伏于褒谷之左,夜衔枚,令曰:「闻鼓乃发,先动者斩。」鲁果出追,夹击之,尽虏其众。杨兴独殿其后,中创十余处,血渍甲不可解,全军而还。鲁走巴中,明年降。
帝不杀,封关内侯,徙居江州。罢其二十四治,籍其民三万余户为编户,其义舍皆改为亭传。或请尽诛其祭酒,帝曰:「彼所以能聚人者,以其能食人耳。杀其人易,代其所以食人者难。」于是据剑阁、阳平之险,屯田积谷,甲士十万,蜀锦、井盐之利尽入军资。
汉 中 之 议
汉中既下,帝会诸将于南郑,问所向。
或曰:「秦岭、剑阁,天之所以限南北也。据其险,绝栈道,南有南中之富,西有陇右之马,可以自王。昔公孙述以之。」帝曰:「公孙述之亡,非兵少也,天下无所望焉。据险而王者,其国止于险之所至。」
或曰:「关中乱,天子播越。宜迎天子都汉中,挟以令诸侯。」帝曰:「挟者,人之所共见也。见其挟,则诏不行矣。」
张铣曰:「关东之兵,起于讨乱而争于分地,十年之内必自相残。中原者,四通之地,得之易而守之难。益州据上流,有山川之固、盐铁之利,可以养兵;养兵三年,然后东下,如水之赴壑。天下之形,自西而东,如水之就下。」
傅纮曰:「宜守剑阁、阳平之险,屯田三年。三年之后,彼必有并者,有并者则有大者;及其新并而未一,我出而蹙之,此天下可图也。」帝曰:「善。然吾恐三年之中,先生不待也。」纮笑曰:「臣命薄,臣策不薄。」
帝乃定议曰:「吾不割据,亦不挟天子。奉汉者,非欲挟之也。天下苦无主久矣,吾为汉取之。汉能有之,吾为汉臣;汉不能有,而天与人归,非吾取之也。」于是屯田三年,抚循新附,简阅士马。纮竟卒于汉中,年三十有八。帝哭之,为之不食者三日,曰:「诸君皆能佐吾成事,惟元度能言吾之所未及。」
三 分 其 军
三年而屯成,帝召诸子谋曰:「今据西土,据险而已,非取天下之道。天下之形,自西而东,如水之就下。吾欲分军为三,各任一面。汝曹能之乎?」长子云请当东南,少子庭请当西北,帝自将中军当中原。或谏曰:「兵分则势弱,且诸子拥重兵于外,非社稷计。」帝曰:「吾儿也,何疑。且天下之大,一人不能兼。使吾疑其子,天下谁不疑我?」
于是分军为三。
南军三万,长子云将之,出上庸,循江而东,以取荆、扬。南中花牟遣其部落之愿从者五千为前锋,蜀之工徒二千随军造船。
北军二万五千,少子庭将之,出祁山,规雍、凉,进收司隶、河北。庭时年十九,诸将以为少,帝曰:「兵不可专使少年将,而国不可使无少年之将。」以刘焉旧部东州兵为骨——东州兵者,三辅、南阳流人之归焉者也,其父兄坟墓皆在关中,故思归而战——益以巴中賨人弩士三千。
中军三万,帝自将,出南阳,东略豫、徐,转下兖州。牛皞为前锋,杨兴将亲兵五百,号曰翊卫;张铣别将二万徇青、徐;石逵为破虏都尉,将骑。
益州、汉中之政悉委杜衡。衡为置常平之储于剑阁、白水,通井盐、蜀锦之利,岁转粟三百万斛以给三军。帝每遣使还,必问:「子准安否?」左右曰:「明公问其人耶,问其粟耶?」帝曰:「粟在人在耳。」
中 军 东 征
帝出武关,下南阳。守将张绣拒战,败,其谋士贾诩说绣曰:「今之争者,皆挟天子之名而无天子之诏;此人独有诏。」绣遂降,帝以为列侯,仍将其众。
进略豫州。袁术方据淮南,其兵在汝南者数万,一战而溃,术走寿春。徐州吕布骁而无谋,帝使张铣徇青、徐。铣不攻坚城,先取其陂泽盐场,绝其煮海之利;招其亡命,籍为屯卒,岁余得众四万,皆自食其力。凡下郡国十有七,斩获不满千,而降者六万。布势孤,为其下所执,徐州平。
转下兖州。兖州牧曹操善用兵,屯田于许下,其众精。相遇于乘氏,战三日,帝军小却。既而帝以骑绝其粮道,操败走,其部将缚之以降。帝解其缚,曰:「公之所以败者,非兵也。今之天下,人人有兵而无所归。公能与吾共戴汉,则乘氏之败,公之利也。」操再拜曰:「明公取天下,操得一州足矣。」帝以为镇东将军、兖州牧,仍将其旧部。操后二年卒于军。其屯田之法、其青州之卒、其许下之士人,卫皆用之。史臣曰:卫之屯田,始于永安之置屯,成于许下之法,非一人之创也。
袁术僭号于寿春,引兵北出,与帝相持于睢水者三年。术众二十万,仰淮南之粟。帝屡战不能决,粮尽将退,登垒而叹曰:「使元度在,吾岂至于此。」会张铣密遣间,取其运卒之亡者,厚遇而遣之,凡三返,得其屯粮之所与守者之数,以告帝。帝乃选骑五千,夜衔枚行百六十里,焚其积聚。还师,敌骑追及于濮上,帝从子霈马蹶,破虏都尉石逵还救之,以身当刃,中十余创而死。明日一战而破之。术走,道死。遂定中原。
北 军 与 南 军
北军之出也,庭从祁山下天水、南安,陇右诸城多降。陇坂之捷,敦煌令狐邕保聚狄道,闻而率其众降,事庭如师,授以胡情之策。邕又说陇西羌帅弥姐犍,率三万落降。凉州诸将连兵拒之,庭不速战,先绝其水草,通互市以致其部落,遂绝漠取姑臧。凉州既平,进东下关中,收司隶,渡河而略河北。
初,凉州降将董炽者,卓之族子也,久典羌兵,率其众降,献马三千匹。或言卓之余孽,不可任边,帝曰:「卓之罪,汉已诛之。吾用其人,不用其祖。」拜破羌将军,领护羌校尉,仍其部曲而不夺。其后永昭之乱,实兆于此。
南军之出也,上庸多山,粮道艰阻,云令士卒各负三十日粮,弃辎重而行,出房陵,下秭归。至襄阳,不攻城,先夺其上游之堰,绝其汲道,守者三月而降。进围江陵,分兵屯于夏首,昼则示以疲弱,夜则潜舟邀其运舰,凡获米三十万斛,以食己军。围一年,江陵下,荆州平。众请乘胜济江,云曰:「北人舍鞍马而就舟楫,是以短击长也。」乃造船于夏口,简荆、湘之民习水者为卒,教之三年。既而顺流东下,遇敌于彭蠡,以火舰乘风纵之,一战而定扬州。
自永安举兵至于天下略定,凡十有三年,三军会于洛。
奉 迎
初,汉室既衰,天子为诸侯所迁,蒙尘于河东,公卿徒步,饥不能自存。帝之东略也,闻其状,诸将多言:「天子在人手中,迎之则日事朝请,事事表闻,非便也。」
鲁国薛谌以布衣上书言事,帝召见,拜议郎。谌曰:「明公起于永安,与山东之兵同起而异名。彼名讨乱而实争地,明公之所以异于彼者,无他,名而已。今天子在草莽,天下之心悬而无属。明公迎之,则天下之名归焉;不迎,则明公与彼等耳。」帝曰:「吾始受诏于永安,今可以负之乎。」
乃遣杨兴将轻骑二千,自轘辕北出,渡河至安邑,迎天子还洛阳。时洛阳宫室焚毁,帝以己军之粮供御膳,为筑坛庙,修郊祀,皆谌所定。天子嘉之,拜帝大将军、录尚书事,封卫公,食河内、河东八郡。所封之地,古卫国也,国号之称卫,自此始。
帝虽秉政,每事必先奏而后行,朝觐之礼不废。或劝帝早正大位,帝曰:「吾迎天子,非以取之也。取之,则天下之迎者皆将取之矣。」谌退而告人曰:「明公此言,卫之三百年在其中矣。」及天下略定,进爵卫王,加九锡,帝三辞而后受。
受 禅
建统之元年春,汉帝以「历数有归,天命不于常」为诏,禅位于帝。帝让者三,公卿、州牧、耆老诣阙上书者数千人,帝乃告于郊庙而受之。册曰:「汉德既微,四海分崩,非王莫能定;朕以眇身,托于王上,愿如尧之禅舜。」
公卿多言当降汉帝为公,罢其宗庙,徙置远郡。薛谌争之曰:「不可。舜受尧,禹受舜,皆全其祀。今夺其位而绝其祀,则天下之受禅者自明公始,天下之篡弑者亦自明公始。后世有效之者,将何以责之?」帝从其议。奉汉帝为山阳公,邑万户,位在诸侯王上;奏事不称臣,受诏不拜;行汉正朔,用天子礼乐于其国;汉之宗庙、陵寝,皆置吏卒守之,四时致祭如故。诏曰:「汉四百年,天下受其泽。朕代其位,不代其祀。」
群臣固请,帝即皇帝位于洛阳南郊,定国号曰卫,建元建统,时年六十有一。
建 统 之 政
立李氏为皇后。封五子:长子云为皇太子,次子雷为楚王,都襄阳;三子霖为成王,都成都;四子震为梁王,都弘农;少子庭为燕王。四王皆世袭罔替,自余宗室,一世而降。后言于帝曰:「陛下五子,长者当国,幼者当兵,中三子当富贵而已。愿毋使其有分土之心。」帝曰:「已封矣。」后曰:「封之则安之,异日勿疑之。」
女银瓶封淯阳长公主。有司奏当赐汤沐邑,食一县之民。公主辞曰:「杨骠骑不受第,以其部曲之孤未有屋也。妾无功而食一县,何以见军中之寡妇?」乃止,赐钱帛而已。自是卫之公主,皆食其租而不臣其民,著为令。
约法五章,除烦苛,减田租,罢关市之征三年。功臣封列侯,食其户之租,不与其地之民;异姓不王,无有裂土专制者。故卫无开国分田之事。
诏诸将不得专杀部曲,鞭挞有制,过其数者,虽有功以法论;士卒有冤,得诣军正自言。先是,车骑将军牛皞醉鞭其帐下督三百,为所刺杀,年六十。有司请族其刺者,帝曰:「皞杀人以私怒,彼杀皞亦以私怒。今族其家,是三怒也。」乃斩一人,不及其家。帝临其丧,哭之恸,曰:「吾诫之二十年而不能改,是吾不能诫也。」故有是诏。终太祖之世,军中无复以私刑死者。
尚书令杜衡言:「五章可以定人心,不可以周天下之事。宜稍集汉律而删之。」帝曰:「吾老矣,此事付太子。」乃诏皇太子省录尚书事,凡军国转输、刑名钱谷皆决于东宫。《卫律》九篇之议,实始于此。
未 竟
帝之志,不止于是。尝谓杜衡曰:「汉之亡,非亡于黄巾,亡于户口不实。籍上之民十,而在田者三;其不在籍者七,皆豪右之附也。吾欲度天下之田,案天下之户,使民各有其田,田各有其主,然后可以言租,可以言兵。卿为我具其法。」衡受命,未及上而卒于官,年六十有三。帝为之罢朝,事遂寝。
又欲更选举之法,曰:「郡国岁举一人,举者不试,则所举者,举者之私人也。宜令州郡试其能事者而后举之。」议未及下。
又欲徙关东豪族之强者于洛阳,如汉陵邑之制;又欲遣使循河西问康居、大宛之道;又命薛谌定郊庙、宗庙及百官之仪:皆未成。
三年,帝崩于德阳殿,年六十有三。遗诏:「朕起于闾巷,得天下者,以能容人耳。后世子孙,能容则久,不能容则亡。毋以疑心待宗室,毋以刻法待百姓。」葬高陵。庙号太祖,谥曰高皇帝。
论 曰
太祖起于一亭之地,提三千疲卒而有九州,其取天下也,不以诈力而以宽;不自专功而能任其子。三分其军而不相疑,此非有大度者不能。观其笞督邮而亡命,释仇人而得死士,围成都而不攻,入南中而不置吏,皆非一时之权,其素所畜也。
或问:刘焉,汉之宗室也,而太祖攻之,可乎?曰:焉断阁道、杀汉使、造乘舆,是先叛者也。太祖之兴,始受诏于永安之屯,终奉玺于洛阳之郊,其始终一名而已。夫名者,取天下之具也。同起于草泽,而檄至城开者,非其兵之独强,其名之独正也。故读卫史者,当知太祖之得蜀,得于江州之夜袭者半,得于南安一檄者亦半。
其受汉之禅也,不废其祀,不夺其号,不臣其人,故当时之论,不以为篡。惜乎受命之日浅,制度未遑。所定者约法五章而已,官府、选举、田赋之制,皆袭汉之旧。四王世袭之封,本以酬子,而后世遂为藩国之患。
太祖之欲度田案户,在建统之元年,而杜衡卒,其法不上。史臣考之:卫之世,言覈田者五,言限田者三,言检籍者四,其得行者不能半,而卒以无田之民亡国。使天假之十年,其法必立于开国之初;夫法立于创制之日则易,补于百年之后则难。故曰:太祖能创而不能守,创者与守者异术也;然亦有天不假年,而非独术之罪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