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 年 · 江 州 之 役
显祖宣武皇帝讳云,太祖长子也,母高皇后李氏。性沉毅,寡言笑,未尝疾言遽色。年十五从行,太祖西入巴东,居永安。年十九,太祖举兵,以帝为别部司马。
明年,攻江州。巴郡太守严颜守之,凭江为固,罗城临水,舟栅相属。杨兴少为舟人,习江峡,言城西有小水可通,然湍狭不可以舟师。帝请以己部曲百人先,曰:「败则臣一人之罪,成则父之功。」太祖许之。
是夜,帝与兴衔枚,缚薪于舟,溯小水而上,四鼓至栅下,纵火燔之。风起,烟焰属天。帝率士先登罗城,城中不知所备。守者反攻,帝中矢贯臂,断其镞而复战,血流至踵,不易色。天明鼓噪,牛皞将死士梯而登,三登三却,卒破罗城,生擒严颜。
太祖欲赏之,帝辞曰:「臣,子也。子为父战,何赏之有。」军中自是号帝曰「大郎」。
南 中 · 花 氏
太祖入不毛,帝将别部千人出味县,受诸部之降。诸部初附,未一其心,有部帅阴谋夜袭,欲杀帝以要功。
夷帅花牟之女,素从其父出入诸部,闻而告帝。时不通中国语,乃画地为形,以指数其部之众,以结草示其期。帝悟,夜徙营于高原,伏兵以待。贼至,尽禽之,不杀,遣归其部,曰:「谋者一人,非汝众之罪。」诸部由是大服。
牟乃请以女妻太祖,太祖曰:「吾老矣。」以妻帝。时后年二十有一,与帝同岁。或谓帝曰:「夷女不可为冢妇。」帝曰:「吾父不置汉官于南中,而吾择汉妇于南中,可乎?」遂纳之。是为宣武皇后。
南中互市、盐铁之约,帝多与其议。终太祖、显祖之世,南中无警。
荆 襄
及分军,帝将三万出上庸。上庸多山,粮道艰阻,帝令士卒各负三十日粮,弃辎重而行,出房陵,下秭归。江夏宗湛者,江上之盗也,号曰「宗鹰」,率其党五百人、舟二百艘诣军降。诸将请诛之,帝曰:「吾方欲济江,正须此贼。」以为偏将军。
时荆州牧刘表,汉之宗室也,据襄阳,甲兵十万,士民归之者数万家。帝三遗之书曰:「将军,汉之宗室;卫公,汉之大将军。同奉一室,何为相攻?愿假道汉水,通荆、益之使。所过之境,秋毫无犯。」
表召其属议之。别驾刘先、从事中郎韩嵩皆曰:「卫公奉天子于洛阳,名正而兵强。宜遣子入侍,通其好。」蒯越持两端。军师蔡瑁、张允争曰:「假道者,灭虢之渐也。」表犹豫不决,卒用瑁言,遣允将水军数万袭帝于夷陵。
帝逆战,大破之,禽其舟四百艘。乃悉出前后三书之副,传檄荆州曰:「吾书三上而兵先至,非我伐之也。」荆州吏民多有携贰者。
进至襄阳。城临汉水,恃汉水为固。帝不攻城,先夺其上游之堰,绝其汲道,而禁军士毋得践苗,市不易肆。围三月,城中乏水,士民自溃。会表病笃,卒于围中。子琮以城降。
帝为表发丧,敛以宗室之礼,上其状于天子,拜琮列侯,送之洛阳,其田宅、部曲皆不夺。蔡瑁、张允主兵拒命,允战死,瑁下狱,有司请诛之。帝曰:「兵者,各为其主。杀瑁不足以劝忠,适足以塞降者之路。」免为庶人。蒯越、韩嵩、刘先、文聘皆用之,聘仍守其故郡。荆州士人王粲等数十人,皆礼致之。
进围江陵。江陵负江,粮从水至,帝分兵屯于夏首,昼则示以疲弱,夜则潜舟邀其运舰,凡获米三十万斛,以食己军。围一年,江陵下,荆州平。江夏太守黄祖数为孙氏所攻,兵疲,举郡降,帝仍以为太守,遂得夏口以为舟师之地。
江 东
时孙策已破刘繇、严白虎、王朗,尽有江东六郡。众请乘胜济江,帝曰:「北人舍鞍马而就舟楫,是以短击长也。」乃造船于夏口,简荆、湘之民习水者为卒,教之三年,士皆能操舟斗于风涛之中。
是岁,策为故人客所刺,死,弟权立,年十九。诸将请乘丧伐之,帝曰:「乘丧而伐,虽得之,江东之人终身为寇。吾所欲者,其民也,非其地也。」乃遣使吊焉,归其在夏口之质。江东闻之,颇有德帝者。
后三年,权用周瑜之谋,出兵柴桑,攻夏口,欲先取上流。帝曰:「可矣。」遂顺流东下,遇敌于彭蠡。是日大风,帝命前军小却以诱之,敌争进,阵乱,帝以火舰乘风纵之,烟焰蔽江,一战而破之。瑜中流矢,卒。
权退保会稽,其将张昭曰:「兄以创业,弟以守之。今守而不能,则当求全其民。」权乃举江东降。帝表为列侯,徙居江陵,其宗族部曲不夺。张昭、鲁肃以下,皆随材授任。扬州平。
山 越 与 百 越
江东既下,而丹阳、会稽、鄱阳、豫章之山民不服,阻险自保,不输租赋,不在版籍,郡县号曰山越。诸将请分兵剿之。
帝曰:「山越非别种也,皆亡命之民、逋租之户,避吏而入山者耳。剿之则愈入,招之则愈出。」乃立法:出山占籍者,授田,免租三年,其渠帅得为县吏;置县于山口,通盐、铁、布帛于市,而绝其入山之私贩,使山中无盐则不得不出。
行之三年,出山为编户者十有余万,置县二十有一。又南循闽、粤,抚东冶、南海之属;交趾太守士燮举交州七郡内附,帝以其旧官抚之,岁通珠玑之贡而已,不遣兵、不易吏。
帝上言太祖曰:「臣所得者,非郡县之名,户口之实也。江东之地,昔者籍上之民不能半,今可倍矣。」太祖谓左右曰:「吾三分其军,而东南最难,云能任之。」史臣曰:三吴之为财赋之地,百七十余年而后大盛,而其籍之立,实始于此。
御 军
帝御军严而不残。士卒有取民一鸡者,斩以徇;而伤者必亲视其创,死者必录其孤。战殁之家,岁给其廪,子长则收为部曲,无子则以其田还之官而不夺其宅。军中歌之曰:「宁从大郎死,不从他将生。」江汉之民,多籍其户以自附。
东 宫 三 年
天下既定,立为皇太子。建统元年,尚书令杜衡卒,太祖诏皇太子省录尚书事,凡军国转输、刑名钱谷,皆决于东宫。太祖专意于兵,帝居东宫三年而政成。
立均输之法,令郡国岁输其所有,不必致远物,民不苦于贱卖贵买。
以太祖约法五章太简,不足以周事,命廷尉郭珣集汉律而删之,去其重复,减死罪二百余条,移具律为篇首曰刑名,立谳疑之制,为《卫律》九篇。建统三年成,行之三百六十年,篇目不改。
又诏郡国举孝廉、茂才,岁各一人,太祖之世,选举之制始具。
初,太祖欲度天下之田、案天下之户,命杜衡具其法,衡卒而寝。帝请续之,太祖曰:「俟天下之疮平。」
永 昭 之 政
建统三年,太祖崩,帝即位,改元永昭。尊高皇后为皇太后,立花氏为皇后。
大将军张铣言:「兵可百年不用,不可一日不备;然今日之备不在兵而在民。民有田则有兵,民无田则虽有兵,不为陛下用也。」帝从之。诏罢戍卒之半,收兵器铸为农器,蠲天下租三年。
又徙关东无田之民于荆、扬旷土,给田宅、种粮,五年不税。以扶风马陟为都水使者,主其事。凡九年而毕,徙者三十四万口,置县二十有三。陟卒于江陵,民为立祠。
用度支辛峤之议,置常平仓于要冲十二所,谷贱则籴,贵则粜;修汴渠、鸿沟之故道,漕东南之粟以给关洛,岁省转运之费什三。峤请勿置贩鬻之官,曰:「常平者,所以平民,非所以取利。一置官,则岁课之,岁课之则与民争矣。」帝从之。终显祖、世祖之世,无盐铁之官。
永昭四年,凉州边将拥兵作乱,杀刺史以叛。其帅护羌校尉董炽者,卓之族子也,久典羌兵,兵籍不上于朝。举州传檄,而无一郡一县应之。诏燕王庭以偏师讨之,逾年而平。或劝帝自将,帝曰:「吾弟在,何忧西陲。」御史中丞桓邈上密奏,言燕王功高难制,宜召还京师,夺其护军。帝取其奏焚之,遣使赐燕王金帛,益其护军,因命留镇凉州。
太后闻之,谓帝曰:「吾五子,汝与庭同乳而长。人言可畏,汝勿信之。」帝顿首曰:「儿已焚其奏矣。」
永昭六年,横江将军宗湛卒。先是,扬州既定,有司请罢舟师以省费,湛争留万人于夏口。帝从之,置夏口之戍,岁一习水战。后百余年,汴渠之漕、江海之运,皆赖此军。
帝三欲举度田案户之事,而三寝之,曰:「今岁徙民,明岁度田,民不堪两诏。」
宁 和 · 嗣 议
七年,改元宁和。
帝二子皆早夭:长子昱,建统元年生,永昭三年卒,年五岁;次子曜,宫人所生,永昭五年生,宁和元年卒,年六岁。帝哭曜而不哭昱,左右怪之,帝曰:「昱之死,吾犹有望;曜之死,吾知天意矣。哭之何为。」自是不复言立嗣。
皇后花氏无子,群臣请广后宫,后自请之尤力,帝不许。后泣曰:「陛下以妾故绝宗庙之嗣,妾何以自处于地下。」帝曰:「有子而不才,与无子同;无子而有弟,与有子同。卿勿以此自罪。」
大鸿胪桓邈首议曰:「立子不立弟,礼也。陛下春秋方富而中宫之子不育,宜择宗室之幼者养之宫中,异日为陛下子,则大统有归。」所议者,楚王雷之少子澄,时年七岁。公卿和之者十七人。
帝曰:「天下者,太祖之天下,非朕之天下也。朕以兄居其上,弟能之,何必子。」邈再上言:「兄弟相及,汉之所以有七国也。」帝曰:「七国之乱,非兄弟之故,削地之故也。且燕王在凉州,手握十万之众,而朕焚言者之奏,天下皆知之。今忽取一童子置之膝下,是朕自食其言。人主食言于弟,何以责臣下之信?」邈乃止。
宁和二年,帝疾,以立嗣请于太后。太后曰:「太祖之天下,与太祖之子,何不可者。」是岁,太傅薛谌卒,度支辛峤卒。三年,廷尉郭珣卒。
宁和四年,帝崩于式乾殿,年四十有六,在位十年。遗诏迎燕王庭入嗣大统。
诏下之日,京师人情汹汹,桓邈复申前议。骠骑将军杨兴时年六十有八,被甲立于司马门,令曰:「先帝有诏,臣奉诏而已。有敢以异议动众者,斩。」乃自将羽林千骑西迎世祖。太后与皇后花氏共定其策。
世祖至,或讼邈前后之奏者,世祖曰:「兄已焚之矣,朕不复见。焚者,所以绝之也;朕今取之,是不与兄同心。」仍以邈为大鸿胪。建威六年,迁廷尉,卒于官,年七十。终其身不复言宗室之事。
论 曰
显祖之功,亚于二祖而已。当太祖之世,为之守国;当世祖之前,为之养民。均输之法、《卫律》九篇,出于东宫三年之中;常平、汴渠之利、徙民二十三县之实,成于永昭、宁和十年之内。世祖所以能振旅四出而中原不困者,此十有三年之蓄也。
帝之取荆州,三遗书而后进兵;其取江东,闻丧而止,待人之先攻而后动。当时或讥其缓。然荆襄之士不叛,江东之民不寇,终卫之世,南土无大兵事,则缓者非缓也。夫太祖之得天下以宽,显祖之守东南以信,宽可以得之于一时,信乃可以守之于百年。
山越之出山占籍十有余万,此显祖之最大者,而世之论显祖者多不及焉。何者?战伐可纪,而户口不可纪也。史臣读《食货志》,见三百年之亡在于籍之不覈,然后知显祖之立籍江东,其功不在彭蠡之一战下。
夫兄弟同功而不相忌,古今之难。显祖焚言者之奏而益弟之兵,其量足以容天下矣。二子早夭而不肯取宗室之童子以自固,桓邈之议再上而再拒,非无奈也,识其可任而已。语曰「知子莫若父」,若显祖者,可谓知弟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