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 年
世祖神武皇帝讳庭,太祖少子也,母高皇后李氏。生而岐嶷,长九尺,臂力绝人,能挽三石之弓,左右驰射皆中。
年十二,从人猎于岷山,有虎伤人,帝独进搏之,格杀于石上。太祖闻而责之,帝对曰:「见人死而不救,非丈夫也。」太祖抚之曰:「此儿他日必有以自见,亦必以身试险,吾忧之。」
年十五从军,从太祖入南中,涉泸水,为前部。太祖释夷帅而遣之,帝独不谏,太祖问之,帝曰:「儿不知其可否,然儿见诸部之人望大人而泣,知其不复叛也。」太祖曰:「汝兄能任事,汝能观人。」
年十七,从定汉中,别将千人徇武都、阴平,尽得氐羌之道里。及会诸将于南郑,帝独请当西北,曰:「陇右者,天下之马也;凉州者,天下之骑也。得马与骑,则中原可以一战而定。」
东 州 之 籍 · 新 垣 氏 与 蔡 氏
初,董卓之乱,三辅、河东、南阳之人流入益州者数万家,刘焉收之为兵,号曰东州兵。太祖既定蜀,仍其部而不散。及分军,太祖以东州兵为北军之骨,属之帝。
帝将出祁山,先行东州兵之营,问其乡里、坟墓之所在。至一庐,主人卧病,故河东二千石之家也,董卓之乱,携其家入蜀,隶于东州。其女出应门。帝问:「汝家安在?」曰:「河东安邑。」问:「愿归乎?」曰:「愿归。然妾闻兵之出者,未有以妇人之愿为期者也。」帝笑曰:「吾以三年为期。」问其姓,新垣氏也。其女姿容绝丽,河东号为「新垣女」,在蜀求聘者踵门,其父皆不许。帝遣使聘之。
太祖曰:「儿方出师而娶妇,何也?」帝曰:「臣将以关中、河东之人取关中、河东。娶其女,则其父兄知臣不弃之。」太祖曰:「此非兵法,而胜于兵法。」时帝年十九,后与帝同岁。
是岁,帝校东州兵之籍于成都。有军仓吏扶风蔡某病,其女代书其簿,一日而毕,无一误。帝取积年旧簿覆之,钱谷、廪给之数,累年不差。帝曰:「使卿为吏,可当一尚书。」纳为夫人,与新垣氏同岁入侍。
后世论者曰:世祖之得东南之心也,一得其人,一得其簿。二后皆出于流人之籍,而卫之北土卒以流人复之。
陇 右 之 役
帝将二万五千出祁山,益以巴中賨人弩士三千。羌氐骑三万逆之于陇坂。帝众不满万,诸将请退保。帝曰:「彼众而骄,我寡而锐。退则见蹑,不如乘之。」乃自将白马骑八百为锋,突其中坚,所向披靡,手斩其骁将于阵。既贯其阵,复回击其后,敌大溃,追奔六十里。
帝被创十余处,血渍甲不能解,犹按辔徐行,士卒望之,无不奋。自是常乘白马,胡人号曰「白马王」,望其旗则遁。
敦煌令狐邕,世为边吏,汉季保聚陇西之民数万于狄道,不属诸帅,闻陇坂之战,叹曰:「此儿可事。」遂率其众降。邕时年六十有九,帝年十九,事之如师,每战必咨,出入必与俱。诸将有轻少主者,邕执兵立于帐下终日,进退拜起如卒伍,军中乃肃。
明年取陇西。扬言旬日大举,而潜以轻骑三千夜行雪中二百里,晨至城下,守者方启门纳樵,遂入之。天水、南安、汉阳次第下。凡陇右之城,降者复其租二年,其吏不易,故所过多不战。
平 凉 州
凉州诸将连兵拒之,帝不速战,先绝其水草,通互市于陇坻,以致其部落。令狐邕说陇西烧当羌之别种帅弥姐犍,犍率其种落三万落降,将羌骑为帝前锋。
金城董炽,汉太师卓之族子也,聚亡命及羌胡保金城之塞,亦率其众降,献马三千匹。太祖不问其世,拜破羌将军,领护羌校尉,仍其部曲。帝亦以为边兵非其人不能将。
邕为帝陈胡情、部落离合之势,且曰:「凉州之人,畏强而重信。得其信,则十万骑可致;失其信,则一亭不可守。」帝用其言,与诸部约三事:不夺其牧、不徙其部、不易其帅。诸部多归。
姑臧险远,帝身自将万骑,人赍五日粮,绝大漠而进,行千二百里。敌方宴而兵至,凉州震骇,旬月悉平。是役,令狐邕老不能骑,乘车为前导,曰:「兵所不行,故敌不备。臣少行此道,知其泉在何所。」至姑臧,卒于军中,年七十有二。帝哭之恸,为之罢猎一年。
自出祁山至平凉州,凡三年,得州二,郡二十有一,胡马十七万匹。帝上书太祖曰:「儿所取者,非地也,马也。」
取 长 安
时汉天子已东归洛阳,太祖遣杨兴将轻骑迎之于河东,奉还旧都。长安残破,李傕、郭汜之属互相攻杀,焚烧宫室,三辅之民户口十不存一。
帝东下,出陈仓,破郭汜于渭南。李傕闭长安固守,帝围之。或请急攻,帝曰:「城中之人,皆吾东州兵之父兄也。攻则并杀其亲,何以使其子弟。」乃令东州兵之士各书其家姓名,系于矢而射入城中。城中大哭,夜半开门。傕为其下所杀,传首。
帝入长安,谒汉之陵庙,命有司修之,封树如故,禁樵采,置守冢卒。三辅之民之亡者,招还二十余万口,给田,五年不税。
遣使奏于洛阳,太祖诏曰:「西京陵庙得完,汝之功不在克城。」
定 司 隶 · 隔 二 袁
明年,帝东出,破司隶之众于潼关。敌夜遁,诸将追之东,帝独西向设伏,众莫喻。既而敌果自西道出,尽虏之。诸将问其故,帝曰:「其东有大河,无舟;西虽险,其粮在焉。人穷则趋其粮,不趋其生。」
遂定弘农、河东、河内。至安邑,皇后之父已前卒于蜀,帝遣使奉其柩归葬故里,且访其宗族之在者,复其家。河东士人由是多附。
是时太祖相持睢水,袁术僭号淮南,而袁绍据河北,兄弟欲合。帝乃分兵二万屯河内,绝孟津、延津之渡,又遣骑五千南出轘辕,为太祖游兵。二袁之使往来者,前后斩获三十余辈,卒不得通。太祖既破术,谓左右曰:「吾在睢水三年而背无忧者,庭在河内也。」
河 北 之 役
初,袁绍据冀、青、幽、并四州,地广而饶,户口甲于天下,谷支十年,带甲三十万。又东结辽东公孙氏,北结乌桓蹋顿,远至乐浪、朝鲜之属,皆遣使受其印绶,为之外援。帝之诸役,未有难于此者。
帝临河,再欲济而再却,乃与相持者二年。遣间谍数十辈,日以虚实相乱,敌不知所备。绍之谋臣田丰、沮授数谏,丰以言系狱,授夺其兵,审配、逢纪争权于内,帝皆知之。
诸将请决战于河上,帝曰:「河者,彼之所备也。备之所在,力之所聚。吾取其所不备。」乃留大军临河为疑兵,而自将精骑二万,北渡汾,出上党,破绍之外甥高干于晋阳,尽收并州。遂东出井陉,下常山、中山。中山大姓甄弘举族降,帝以为郡守,抚其乡里。于是自太行而东,蹙邺之背。
绍南北受敌,忧愤呕血,卒。三子谭、尚争立,熙守幽州,河北大乱。帝乃夜衔枚济于下流,比明入其郛,审配死之,邺下。得图籍、户版皆完,帝命封之,曰:「此四州之命也。」焚绍与诸将往来之书而不视,曰:「当其时,人各为其主。」
沮授被执,不降,帝欲用之,授曰:「败军之将,可杀不可使。」帝待以客礼,居月余,病卒,为之敛葬。张郃、高览以下降者数十人,皆随材授任。
自临河至邺下,凡三年,而河北定。太祖闻之,罢朝一日,曰:「吾家之事济矣。」是岁三军会于洛,自永安举兵至此,凡十有三年。
白 狼 与 辽 东
袁尚、袁熙走辽西,依乌桓蹋顿。建统元年,帝出卢龙塞,堑山堙谷五百里,破东胡于白狼,斩蹋顿及名王以下十余人,胡骑降者二十余万口。二袁走辽东,公孙氏斩之以献。
诸将请因而伐辽东,帝曰:「彼斩二袁,是畏我也。畏我而伐之,则辽东、朝鲜合为一敌。今日之急在中原,不在海隅。」乃受其降,拜官如故,而阴使人图其山川、津渡、道里之数,藏于兰台。
后二十年东伐朝鲜,所按行者,即此图也。史臣曰:世祖之不取辽东,非忘之也,待之也。
用 兵 与 御 众
帝之用兵,尤长于奇,而其本在于实。每战必先知敌之粮所从出、水所从取、道所从归,然后动。故其奇皆有所据,非侥幸也。
在军,与士卒同甘苦,寒不重裘,食不兼味。军行未尝乘舆,士卒未济不先济,伤者未收不入营,故士乐为之死。然性刚,喜自当矢石,尝中流矢贯左肩,拔之,血流至踵,笑曰:「几为竖子所困。」麾兵不止。太祖每诫之,不能改。
帝所过之城,不屠,不夷其吏,不发其冢。凡降者之部曲,不夺其将;降者之籍,不易其吏。故北方之人,谓帝之兵为「白马之众」,闻其至者,多先具牛酒。
嗣 位
永昭中,护羌校尉董炽以兵籍不上于朝而叛,举州传檄,无一郡一县应之。显祖诏帝以偏师讨之,逾年而平,因命留镇凉州。帝上书曰:「炽,臣所留者也。臣不敢辞其罪。」显祖诏答曰:「用之者朕,非汝也。」
宁和四年,显祖崩,遗诏迎帝入嗣大统。京师有议立宗室之幼者,骠骑将军杨兴被甲立于司马门,自将羽林千骑西迎之。帝至,兴解甲伏地曰:「臣老矣,不能事陛下久,愿以此军还之天子。」帝执其手曰:「叔父在,朕犹见先帝。」时年四十,改元建威。
帝既即位,或讼大鸿胪桓邈前后之奏者,帝曰:「兄已焚之矣,朕不复见。」仍以邈为大鸿胪。尊皇太后如故,尊宣武皇后曰宣武皇后,居永安宫,供奉如太后之礼,不敢臣之。立新垣氏为皇后。
东 伐 朝 鲜
建威二年,辽东公孙氏并吞乐浪,绝贡不朝,杀汉使者,又胁高句丽以为羽翼。帝曰:「昔者吾释之,为中原也。今中原定矣。」乃亲将六万,东出卢龙,以旧图按道。行军之日,前锋未至而城已空者相属。围襄平,二十日而拔,斩公孙氏,传首洛阳。进击句丽,句丽王遁走,追至丸都,焚其城而还。辽东诸夷闻帝亲出,望旗而降者过半。
三年,帝驻跸襄平,诏度辽将军河东霍烈将步骑五万自辽东东伐朝鲜,楼船将军聂纯将舟师二万自东莱浮海会之。烈疾行至浿水,一战破其拒者,进围王险城。城坚而外有援,烈日攻不已,士死者六千。纯以舟师至,欲先招其降,城中遣使请降,纯许之而不以告烈。烈怒曰:「吾攻三月而彼一言得之,是夺吾功也。」乃急攻其南,城中疑纯之诈,遂闭门坚守。又四月,城中自相杀,其大臣斩其王以降。烈入城,械系纯,奏纯通敌。
帝召二人至行在,烈自陈攻城之劳,纯自陈招降之功。帝曰:「朝鲜已下,而二将相攻。朕得其地而失其将,何功之有?使卿二人各不欲成人之功,则天下之城,皆当以四月易之。」乃免烈官,削纯爵,皆遣归田里。
史臣曰:帝亲将之兵,自卢龙至丸都,未尝一日顿于城下;而二将之兵,顿于王险者七月。非将之不勇也,二人各有其功之心,而无一人有其主之心耳。
遂尽有其地,置四郡:曰乐浪、曰玄菟、曰临屯、曰真番。诏曰:「四郡之民,本汉之民也。其复租三年,毋以中国之法骤绳之。」以敦煌盖恂为乐浪太守,领四郡事。恂不徙其大姓,郡置守丞皆用汉人,而县令长、乡亭之吏什七用其土人;立学四郡,通盐铁,开互市于浿水之上,禁汉商之欺其民者。三年,四郡户口著籍者十七万,岁输谷二十万斛,不烦转输而边食自给。恂在四郡十有八年,四郡之人为之立生祠。
南 平 交 州
永朔六年,南方百越数扰岭表,日南之外徼绝不通,诏南平交州。帝不自行,擢交趾都尉零陵廖宣为南征将军。宣少随父居南海,习百越之语,知海道。诏曰:「岭南之地,兵易入而难留。卿往,非取其地,取其户。」
诸将请大发兵深入山谷,尽讨俚僚。宣曰:「南土之患,不在其众,在其散。散者不可尽讨,讨之则窜,窜而复聚。臣请循太祖入不毛之法。」乃将兵二万,先下其平地、水次之邑,据其盐场、市津,而不入深山。渠帅之来降者,即以其地为县,以其人为令长,比南中花氏之例;不输租调,岁贡方物而已。期年,降者百二十余部,其不降者困于无盐,稍稍自出。三年,交州平,置郡七。
宣又通日南之外徼,凿浦以通舟,立候馆于海隅。自是林邑、扶南以南,浮海而至者岁数十舶,郡国之赋,赖之者三分之一。或请置盐官、市舶之吏以尽其入,宣争曰:「南人所以安者,以吾取之薄也。」帝从之,终其世不置。宣在交州二十有二年,不请代,绥安三年卒于官,年七十有六,岭南为之立祠。
西 通 西 域
宣定二年,帝议通西域。或言其远而无用,帝曰:「西域者,北虏之右臂也。得之则虏失其助,不得则虏益其粟。且商贾之利,可以佐边费。」乃以敦煌都尉天水阎浚将吏士六百人出玉门。浚至鄯善,其王待之疏,浚察其国中有北虏使者,夜以三十骑袭杀之,明日持其节示鄯善王曰:「北虏取汝马牛而不与汝盐帛,卫取汝道路而与汝互市。汝择之。」王惧而附。浚循南道而西,三年之间,西域皆通。
宣定五年,复置西域都护于轮台,以浚为都护,将吏士千二百人。泰山臧循为都护司马,相地立屯于轮台、渠犁、伊循,凡五千顷,穿渠十二,十年而屯谷岁收百二十万斛,都护之食不复仰给于内郡。浚禁吏士毋得取诸国一钱,诸国相攻则为之平,不受其赂,曰:「吾以千二百人临三十国,非兵能制也,以其信耳。」
宣定七年,兰台令史河南种彪自请为使,西历大宛、康居、大月氏、安息,至条支,临西海而返,前后九年,所历五十六国,作《西域道里记》三十卷、图六卷,上之。帝览而喜曰:「朕之兵至西海之东而止,卿之足至西海之滨而返。兵所不至,书至焉。」河湟、羌中之地,亦以次入职方。
绥安元年,浚卒于轮台,年七十有三,在西域凡十有四年,诸国王为之举哀。帝为之辍朝,以循代为都护。
北 逐 游 牧
北虏自失乌桓、西域之助,日蹙,徙牧漠北。开鼎三年,其别部贺兰突率二千余落款塞内附。有司请徙之塞内,编为民户,帝曰:「彼以牧为命,编之则失其业,失其业则为盗。」乃处之云中、五原之北,仍其部落,以突为归义都尉,不徙其牧。其子孙居代北三百余年。
开鼎四年,帝大举北伐,亲御六军,分道并出:北中郎将上党郝彊将骑三万出云中,别将三道出五原、代郡、居延,帝自将中道,逾涿邪山。横野将军霍烈,朝鲜之役免归者也,帝思之,起之从军。烈时年六十有一,被甲先登如少时,破敌于涿邪山之南,中矢卒于军。帝惜之曰:「烈之勇,天下无双;使早得一僚友能容之者,其功岂止此。」
自是前后五出,贺兰突常为向导,凡漠北水草、泉井之所在,皆突识之。
绥安二年,最后大举。时帝年七十有二,诸将请止,帝曰:「朕老矣,然朕之马未老。」乃自将驻于五原,而命郝彊将骑二万出五原,绝大漠,转战二千余里,破其王庭于燕然之北。单于蒲奴西走,帝不复自追,命彊穷追之。彊逾金微山,至西海之东,饮马于阿的大水而还,去洛阳万三千里,自古用兵之远,未之有也。彊刻石于阿的水上曰:「卫绥安四年,北中郎将郝彊以骑二万至此。水西之地,非中国之力所能守,故止。」时人以为怯,彊曰:「书其所止,正所以告后世毋过此耳。」
是役也,轻车将军右扶风毕祗别将骑万五千出居延,期会于燕然,会大风,向导迷道,行十日不至水,士卒渴死者五千余人。祗还,自劾,免官,日诣死者之家自陈,逾年自缢。有司议如律,帝泣曰:「使朕不分四道并出,祗安得入碛?此朕之罪,非祗之罪。」诏以战殁论其众,家复三世,赠祗中郎将。或谏覆军之将不当有赠,帝曰:「不赠则后世为将者,宁弃军以自全,不肯引罪矣。」
彊还,士马存者不能半,多毙于道,非战殁也。帝迎劳于甘泉,问其状。彊具言粮尽杀马、掘井而饮之事,因顿首曰:「陛下之武,天下无以加矣。臣愿陛下自今以功之所至为界,毋以马之所至为界。」帝默然良久,曰:「卿之言,朕之石也。」进彊车骑将军,赐爵关内侯,赐鼓吹一部。卫之赐将帅鼓吹,自此始。自是不复大举,唯遣偏师应之而已。
兰台令史扶风田绍随军作《绥安征行记》,详书道死之数不为讳。帝阅之,左右请削其数,帝曰:「削之则后世以吾为易,易则轻用其民。」命藏之兰台,勿削一字。
内 治
帝虽好兵,而未尝以兵废政。每还师必省徭役,罢关市之征,赐民爵、复其租;战殁者,家复三世。故民疲而不叛。
承显祖均输、常平之法,无所增损,唯益置常平仓于河北、并州二十所。终帝之世,不置盐铁之官,曰:「先帝不与民争利,吾何敢改。」
既平河北,得四州图籍,诏州郡上户口,得户四百七十余万。诏曰:「自汉季丧乱,户版之完,未有过是者。其藏之尚书,十年一大比。」史臣曰:卫之户版,完于世祖之世,其后三百年,无复有及之者。读《食货志》至「已受足」之文,未尝不追叹于兹诏也。
以董炽之叛起于兵籍不上,诏:「凡军兴之调、士马之数,皆书于版,岁上尚书,不得以军事为辞而不上。」行之四十年不废。
置兰台令史随军,掌图籍、道里、军行之记,凡出师必有记,还则上之。故世祖之征伐,虽万里之外,皆有簿可稽。
度支尚书清河崔琬上「兵费疏」,条陈十事,请减北边屯戍、限军兴之调、罢州郡献珍异、绝方士祷祠之费。帝纳其五六,谓左右曰:「琬言朕之短,而朕用之,则天下知朕之可言。」及群臣请封禅,琬独争之曰:「封禅者,告成功也。陛下之功未成而告之,是欺天;已成而告之,是自矜。」帝笑曰:「朕不欺天,亦不自矜。」遂罢。终卫之世无封禅。
蔡贵妃尝以太宗不习弓马为言,曰:「陛下以马上得之,岂能使子孙世世在马上乎?」又曰:「陛下之创业,如筑室;太子之守成,如居室。使居室者复操版筑,室将不宁。」帝乃止,不复夺太宗之志,且诏郡国立学官,选民之俊者受经。太宗之得终为太子,贵妃之力也。
新 垣 后 之 丧
建威七年,皇后新垣氏崩,年四十有七。
初,帝在外,岁不再归。后居王府,奉太后,收视战殁将士之孤在府者数十人,未尝以别离形于色。帝每战被创,后闻之不哭,曰:「哭则军中疑。」乃自缝其衣,遣使赍以往。帝雪夜袭陇西,还而甲不可解,血凝于革,后以温汤渍之,三日而后脱。帝尝以西域所献宝钿赐之,后受而藏之,终身不御。
后崩,帝哭之恸,绝而复苏。是岁北伐之议遂寝。启其箧,宝钿如新,帝执之泣曰:「吾平生所畏者一人耳,今亡矣。」自是不复立后,后宫之事委于蔡贵妃。亲择地于高陵之东,曰:「异日吾归此。」每出征,必先诣其陵而后行;每破敌,必遣使告于陵。凡三十有八年不改。
蔡 贵 妃
蔡氏性谨愿,不妒,事新垣后如姊。生二子,皆早薨,不以为言。新垣后崩时,太宗年十三,蔡氏抚育之,衣食药饵,皆自省视,授之以经,夜分不寐。晚年宫中之事皆决焉,而未尝一言及外朝。有以外事请者,辄谢曰:「妾所知者,宫中之簿书耳。」
帝屡欲立为后。帝曰:「卿之才可以为尚书,卿之德可以为后。位不可久虚。」蔡氏固辞曰:「妾以新垣皇后之故得侍陛下,不敢当其位。且陛下之不立后者,非无人也,心有所在也。妾居其位,则陛下之心无所归矣。」帝叹而止。终帝之世,位止贵妃。
绥安三年,蔡氏薨,年七十有四。帝时年七十有三,临其丧,曰:「新垣氏亡,吾失吾所畏;卿亡,吾失吾所信。」赠皇贵妃,葬于高陵之侧。自是不复视宫中簿书,曰:「无可与语者矣。」太宗即位,追尊为皇后,祔于世祖庙。
燕 王 昶
帝晚岁,宫人有生子者,名昶,开鼎三年生,帝时年六十有七,钟爱之。
绥安元年,封昶为燕王,都蓟,世袭罔替,比太祖四国之制,时昶年五岁;年十五之国,领幽州边郡五,得置护军,以备北边。初,帝以燕王入嗣大统,燕国当除,帝以旧封不可虚,故复以封昶。
蔡贵妃谏曰:「燕者,陛下所自出也。以自出之国封幼子,是使天下疑陛下有二本。且太祖之制,四国之外一世而降,今昶独世袭,异日必有以此启衅者。」帝曰:「吾老而得子,欲厚之耳。」不听。妃退,泣谓左右曰:「吾言之而不用,他日必有以吾言为验者。」
后三十九年,燕王昶果举兵反于蓟,二年而平,河北、并州户口减什二三。中宗因是定藩国之制,宗室一世而降。史臣于此,不能不追论贵妃之言。
末 年
绥安五年,帝春秋高,命皇太子监国,居中决事,帝但决大征伐而已。太子在东宫十年,省冗官三百余员,罢上林苑囿之半以赋贫民,凡军兴转输之滥者一切裁之。帝闻而喜曰:「吾子能补吾之弊。」
绥安六年,崔琬卒,年七十。帝曰:「朕之得不为汉武者,琬也。」八年,郝彊卒,年六十有四,谥曰桓侯。
靖朔七年,崩于玉堂殿,年八十有五,在位四十有五年。遗令祔于高陵,与新垣皇后同穴。太子明即位,是为太宗。
帝在位之世,东置四郡于朝鲜,南置七郡于岭表,西复都护于轮台,北至西海之东,凡辟土万余里,得户二百余万。卫之疆宇,至是而极,终三百六十一年不复有加焉。
论 曰
卫之天下,太祖创之,显祖守之,而世祖大之。然三祖之中,功之最盛、名之最久者,世祖也。
观其十二格虎,十五从军,十九破陇坂于万骑之中,身被数十创而气不衰;其用兵也,雪夜入陇西,绝漠取姑臧,射家书而下长安,出井陉而蹙邺背,自将六万而辽东、丸都望旗而下,逆料敌之所趋而伏之,皆非常人所能测。夫将之勇、帅之智、君之量,兼于一身,自古人主,罕有其比。太祖以宽得之,而不能自将于万里之外;太宗以仁守之,而不能开尺寸之土。能创、能守、能大者,独世祖而已。
其可称者,尤不在兵。破邺而封其图籍,得书而焚其往来,释辽东而图其道里,禁郡县于西海之外,命史官毋削道死之数:此五者,皆当其得志之时,而能自节者也。夫极盛而能自止,难于百战。郝彊还自阿的,言「以功之所至为界,毋以马之所至为界」,帝默然而从之,自是不复大举:闻其言而能止,此又难于百战者也。
故世之称卫者,必曰神武。三百六十年之间,边人之歌、塞下之祠、行旅之碑,所祀者世祖为多。及国亡之后,兴祖起于南阳而复卫祚,所奉以号召天下者,亦曰「神武之业」而已。且自太宗以下十有三世,无一君不出于世祖;后世之中兴者,亦皆其苗裔。卫之社稷再造而不绝者,本于此。
然穷兵四十年,府库虽足而丁壮耗,边郡虽广而守之者寡。太宗即位而首罢西域之戍,非薄祖业也,势不能久也。且帝以武得天下,而以武遗子孙,后世慕其功者,往往败于兵。晚岁以燕封幼子,不听贵妃之谏,遂启中宗之难。故曰:世祖之武,卫之所以盛;亦卫之所以衰之始也。虽然,无世祖则无可衰之盛。史臣序次十六帝之功,终以神武为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