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书 · 列传第十三

樊敞(子恽附) 庞岳 梁纲(中常侍单泓附)

约2千字
本卷 5 节
  1. 樊 敞
  2. 庞 岳
  3. 梁 纲
  4. 中 常 侍 单 泓 附
  5. 论 曰

樊 敞

樊敞,南阳人也。本边郡骑士,材力绝人,能左右射。中宗时为雁门郡尉,缮塞屯田,未尝有战功,而边人称其能。明德皇后崔氏为高宗纳其女,或言樊氏将家非甲族,后曰:「吾子将用兵,用兵者不可以无将种之妇。」

高宗少好读世祖时军中簿籍、边塞图志,中宗恶其好武,欲禁之,崔后于宫中求得旧籍数十卷付之。及即位,宣宁八年之间,积粟缮甲而不出一兵。广武元年,绝和亲,闭关市,将大举,乃拔敞为大将军。

敞既贵,章德皇后请见帝曰:「陛下用樊氏,非爱樊氏,爱其能战耳。愿陛下毋以恩用之。」退而戒敞曰:「战不胜,无以自解;胜而不已,无以自处。愿大人知止。」敞唯唯,然终不能行。

广武二年,敞将骑十二万出五原,与庞岳分道并进,破北虏于稒阳塞北,斩其王三人。四年,再出,逾涿邪山,破其王庭,单于西走。六年,收云中、五原之北千余里,置塞外三亭障。是时中宗二十年之积,府库山积,转输者塞道,敞每岁一出,出必有斩获,朝廷以为常。

自广武八年以后,虏益远徙,所出千里而不见一骑,斩获日少而费日增。敞不欲言无功,每还师必以所俘老弱杂畜上之。度支尚书梁纲白其状于帝,帝曰:「大将军岂欺朕者。」

定远二年,敞卒于军中,年六十有九。赠太尉,谥曰壮武侯。

子恽嗣为大将军,领北军。恽者,世宗之舅也,用事二十年,公卿多出其门。定远九年,恽将八万出居延,绝漠而北,无所遇,还至碛口,遇大雪,士马死者六万,恽讳之,以「暴风失道」上闻,朝廷不复问,故《高宗纪》不书。史臣据北军簿及边郡传舍之籍,得其实,补书于此。

安平之诏既下,兵罢。章德皇后为帝置酒曰:「妾父兄以兵贵,今兵罢矣。愿陛下毋以兵责樊氏,亦毋以樊氏责兵。」帝曰:「朕不疑功臣,先帝之失也,朕不为。」故恽虽无功而不废。

世宗即位,隆平元年,帝朝太后于长乐宫,曰:「大将军劳久矣,朕欲以为太傅,位在三公上,子弟皆得侯,唯不领兵。太后以为何如?」太后不能对。明日召恽入,语之曰:「汝父之印,天子所假,非樊氏所有。假者可还,还之则全。」恽顿首受诏。翌日下诏,褒美恽功,拜太傅,赐第一区、钱五千万,罢其大将军印绶。恽入谢,帝降阶执其手,与共食而后遣之。樊氏终世宗之世,无一人被诛者。恽以太傅卒。

庞 岳

庞岳字元休,北地泥阳人也。父为屯长,战殁。岳年十六,代父为卒,以斩获积功至校尉。高宗简边将,见岳所记塞外道里、水草、部落之簿,尽一夜读之,明日拜为度辽将军。

广武中,岳前后从征七出,每为前锋。其用兵,不贪斩获,专断敌之水草。尝将骑三万出雁门,不趋其众而先据其春牧之泽,虏失牧,部落自散,兵不血刃而降者二万落。诸将争功者以岳斩获少,欲抑其赏,帝曰:「兵者,使敌不能战为上。岳不战而降二万落,何谓无功。」

广武十年,岳上疏曰:「臣从征十年,始出塞百里而遇敌,今出塞千五百里而不见一人。虏非畏我也,避我也。避者可逐而不可尽。臣愿陛下以塞下之地经营之:置屯田,实边户,教其子弟为兵,然后出而击其近者。若岁岁远出,则粟尽于道,人尽于碛,虏一夕复来,而我无以应。」

帝以问大将军敞,敞曰:「岳老矣,畏远行耳。」帝乃不用其言,然亦不罪岳。

定远初,岳为镇北将军,屯五原,行其所请之半:立屯田三千顷,募边户三万家,置边学教其子弟。五年,边郡之兵可用者二万,皆本地之人,不烦内郡之戍。世宗即位后,北边所恃者多此二万人。

定远九年,樊恽绝漠丧师,岳时年七十有二,在五原,闻之泣曰:「吾言于十年之前,而验于今日,吾之言不足贵,惜六万人耳。」是岁卒。世宗即位,追赠车骑将军,谥曰定侯。

梁 纲

梁纲字子理,冯翊人也。以明算为郎,累迁大司农丞、度支尚书。掌军兴之费十有八年。

广武之世,岁出大兵,纲主转输。凡漕东南之粟以给关洛者,岁六百万斛;转至塞外者,出塞一石,费于道者二十二石。纲不敢言其不可,唯曰:「臣职在给军,不敢言军之当否。然臣不敢不书其数。」乃立「军兴岁计簿」,凡出粟、发丁、马牛之耗、道死之数,岁上一通于尚书,别录一通藏于度支。

定远五年,诏皇太子监国。太子裁军兴转输之滥,核内府之私入而归之有司。纲乃以十八年之簿尽付东宫,且上疏曰:「臣按郡国上计:广武元年著籍之口三千二百万,今二千二百万,减什三;而田亩之数不减。夫人亡而地存,是地皆入于豪右矣。陛下所得者塞外之地二千里,所失者塞内之民一千万。」

疏入,高宗不悦,然亦不罪,谓左右曰:「梁纲言朕之费,如世祖之田绍。世祖能容之,朕不能不容。」

太子尝侍高宗,帝问曰:「汝以为今日之患安在?」太子对曰:「不在虏,在户口。」其言实本纲之簿。安平之诏既下,兵罢,帝亲书四字于纲之疏尾曰「朕知之晚」,还之。纲奉之而泣。

纲以安平七年卒,年七十有三,谥曰贞。子襃,隆平中与绣衣直指之选,持其父之簿以相校。世宗即位,隆平三年度天下田、检核户口,其所据之数,即纲十八年之簿也。

中 常 侍 单 泓 附

单泓者,本河内之贫子,少入宫,以给事黄门积迁中常侍。定远中用事,掌内府之出纳。

太子监国,裁军兴转输之滥,凡内府所领之工徒、苑囿之余材、边郡贡献之私入,皆核而归之有司。泓失其利,怨之。乃阴结东宫属吏之被黜者,令告太子及东宫官属为巫蛊,狱几成,系者百余人。

章德皇后不哭,不为太子辩,独上一疏曰:「太子居东宫十年,妾日与之居。使太子有诅,妾不得不知;妾知而不告,妾与太子同罪。请与太子俱系诏狱,令有司并验之。」高宗得疏,愕然曰:「后不畏死而畏不明,此狱必诬。」乃自遣中常侍吕祥验之,果得其诬状。泓弃市,同谋者十七人皆诛,坐者悉免。

太子入谢,后不见,遣人语之曰:「今日之全,天子之明也,非汝母之力,亦非汝之无罪。汝之无罪,天下所共知,而几不免,汝识之。」世宗终身不畜方士,不听阴事,左右有言人罪者,必令与所告者对质于前,实自此始。

高宗自是不复以内府之事委宦者,然亦不罢中常侍之职。史臣曰:泓之狱,起于内府之利,而几危宗庙。夫近幸之患,不在其能进言,在其手有所掌。掌利者必护其利,护利者必仇夺其利之人。太子所夺者数万金,泓所欲偿者,一国之储也。

论 曰

高宗以四十年之兵,收世祖之旧壤,塞外之地,前后二千余里,其功可谓盛。然广武之出,八年而后无所遇;定远之出,一败而丧六万人;至安平之诏,天下著籍之口减什三,而田亩之数不减,豪右之田遂不可复问。世宗所谓「先帝三十年之功,止于安平之诏」者,非讥之也,纪其实耳。

三人者,樊敞胜而不知止,庞岳知止而言不用,梁纲不能止而书其数。史臣于此三人,最重梁纲。何者?敞之败,一时之败;岳之言不用,一人之屈;而纲之簿,卒为隆平度田之本。夫当举国以为盛事之时,能不阿其君而书其费者,百年之间,世祖朝有田绍,高宗朝有梁纲,二人皆非能止兵者,而卫之能自救于既耗之后,赖有其簿。故曰:史与簿者,天下之后手也。

章德皇后戒其父曰「胜而不已,无以自处」,此一妇人之言,而尽兵家之理。敞不能行,故其子几以丧师而不免;世宗罢其兵而全其家,故樊氏无一人被诛。夫外戚典兵,中宗所深禁,高宗破其禁而用之,卒以是启边将之重。然高宗曰「朕不疑功臣,先帝之失也」,其量固过于中宗;而中宗废陈迁以立法,高宗用樊敞以破法,二者之失,皆在于以一时之情,易百年之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