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书 · 列传第九

崔琬 甄弘 田绍

约2千字
本卷 4 节
  1. 崔 琬
  2. 甄 弘
  3. 田 绍
  4. 论 曰

崔 琬

崔琬字子玉,清河东武城人也。以明算为郎,稍迁大司农丞、度支尚书。

世祖屡出师,琬掌军兴之费。宣定末,上「兵费疏」曰:「臣职在度支,谨以数言之。转粟至西域,出玉门者一石,费于道者二十七石;至漠北者一石,费四十石。一夫在外,五家不宁;其在道者,往返一岁,而其田荒二岁。今岁入之谷四千三百万斛,而军兴所耗二千一百万斛,几半也。府库之数虽足,而丁壮之数已减什一。陛下所得者地,所失者人。地可传之子孙,人不可待之来岁。」

世祖览之,不悦,曰:「琬欲朕守四塞之内乎?」然亦不罪,曰:「吾非不知,势不能中止耳。」自是每还师,必省徭役,罢关市之征,赐民爵,复其租;战殁者,家复三世。皆琬之请也。琬所争十事,得其五六而已。或谓琬曰:「争而不得,何不去?」琬曰:「得其半而留,则民受其半之利;去而得其全直,民无一钱之益。」

琬在度支十九年,未尝一言称兵之利,亦未尝一日废军之食。世祖尝谓左右曰:「崔琬不欲朕出师,而朕出师未尝乏粮,此人可谓忠矣。」绥安六年卒,年七十,谥曰贞侯。

甄 弘

甄弘字元礼,中山无极人也。少治《诗》《礼》,以经术显。永朔中,为太子太傅。太宗昭德皇后甄氏,弘之从子女也;后父裒,中山郡功曹,弘之从弟也。

弘之为太傅在前,后之入东宫在后。初,世祖为太子明选妃,有司以甄氏名闻,世祖问其状,对曰:「不甚丽,善书。」世祖曰:「吾子不能骑射,得一善书之妇足矣。」弘闻之,上疏请解太傅,曰:「臣族之女入东宫,臣不宜复居师保之位,恐天下疑陛下之私臣族。」世祖不许,曰:「朕娶其女,非娶其傅。卿若以此去,是使朕不敢用中山之士。」弘乃止。然自是终身不与后家往还,甄氏子弟无一人由弘得官者。及后兄逊求为九卿,御史大夫争之,弘时已卒,人犹曰:「使弘在,逊不敢求。」

太宗为太子,少好经术,从博士受《诗》《书》,不习弓马。世祖尝患之,谓左右曰:「此儿仁弱,恐不能有为。」弘进曰:「陛下以武定天下,天下已定矣,安用其子复武?」世祖默然良久,曰:「然。守成者也。」自是不复责太子以骑射。

弘教太子,不专以经,尝取郡国上计之簿使读之,曰:「殿下他日所治者,非章句也。」又使东宫属吏录军兴所费、道死之数、逃亡之户,别为一册,藏之。太子曰:「此非美事,何以藏之?」弘曰:「美事,史臣书之;不美者,非殿下自藏,无人书之。」

或劝弘因灾异切谏兵事。弘曰:「陛下之兵,非谏可止。吾所任者,储君耳。使储君知天下之敝,则一日而可反。谏而见疏,是弃其所任而争其所不能得也。」故弘终身未尝一言忤世祖,而识者知其志。

绥安五年,诏皇太子监国。太子省冗官三百余员,罢上林苑囿之半以赋贫民,凡军兴转输之滥者一切裁之,皆弘所素教。世祖闻而喜曰:「吾子能补吾之弊。」

弘卒于绥安七年,年八十有一。临终,手疏一篇授太子,言罢远戍、减屯兵、宽刑、纳谏四事。太宗即位,出其疏于崇德殿,命尚书读之,因下罢西域之诏。元靖二年减田租之半,四年除肉刑、除诽谤妖言之令,皆本弘疏。追赠太傅,谥曰文成。

田 绍

田绍字季长,扶风人也。为著作郎,随军掌记。绥安北伐,绍从郝彊出五原,凡军行之日、所至之地、水草之有无、士马死伤之数,皆日记之。

军还,绍以其所记为《绥安征行记》十卷上之。其书于战胜之状略,而于道死、马毙、掘井、杀马以饮血之事详,凡死者皆书其县名、其数。或告绍谤讪军事。世祖取而读之三日,召绍曰:「卿书朕之功少而书朕之费多,何也?」绍对曰:「功者,天下共见,虽臣不书,后世知之;费者,唯行者见之,臣不书,则后世无从知。」

左右请治其罪。世祖曰:「使后世知吾之功,亦使后世知吾之费,然后知吾之功不可轻慕。此正朕所欲也。」赐绍帛百匹,命藏其书于兰台,副在东宫。

绍后为兰台令史,靖朔中卒。世宗宁化中撰《卫书》,纪世祖征伐之事,其道里、日月、死伤之数,多采绍记。史臣所以能具书绥安之役者,绍之力也。

论 曰

世祖穷兵四十年而民疲不叛,论者以为帝之能抚,固也;然抚之之术,多出于崔琬。琬争十事而得其五六,人以为不能行其志,史臣以为此正其所以有功。夫谏者有二:一曰全其名,言不用则去,名成而民无所赖;二曰全其事,言不尽用而留,取其可得者以救民于什一。琬之留,非贪其位也。

甄弘则又异于是。当世祖之盛,天下无一人能夺其兵柄,弘知之,故不谏于当身而植之于储贰。使弘力争于殿廷,不过一斥逐之臣耳;其藏军费之册于东宫,教太子读郡国之簿,二十年之后,遂有元靖之政。故曰:谏有及身者,有及世者。及身者其效速而小,及世者其效迟而大。太宗之仁,天下至今称之,而其所自来,实出于永朔一太傅之手。

田绍以一著作郎,书人主之费而不书其功,世祖读之三日而赐之帛,藏其书于兰台。夫使人主能容书其费者,则其功可信;不能容,则虽百卷之功,后世不信也。世祖之武,三百年后犹为卫人所诵,而慕其功者往往败于兵;使读者并见绍之所记,则知阿的之水非可轻至,而慕之者或少矣。史之为用,正在于此。

三人者,一争之于度支,一植之于东宫,一记之于简册,皆非能止世祖之兵者,而卫之不亡于世祖之武,此三者与有力焉。语曰:「盛极之世,其所赖者常在不用之言。」信矣。